真正會做父母的人,從來不跟孩子爭什麼輸贏,而是以友善、關心、尊重的態度,贏得孩子的尊重與合作。記住,是“贏得”,而不是“贏了”。
你能給予孩子足夠的尊重——尊重孩子的人格,尊重孩子的個性,尊重孩子在每一種特定環境下的心情。
當然尊重並不意味着放縱,因為尊重必須是全方位的——既要尊重孩子,也要尊重自己,還要尊重客觀情形。
在孩子成長的不同階段,在面臨生活中任何具體的難題,家長需要給孩子設定好規則。當孩子年滿4週歲以上,就可以跟大人一起討論制定規則。
具體怎麼做呢?只需按照以下四個步驟來做。
一、理解並接納孩子的感受
你取消了承諾給孩子的福利,無論有多少客觀原因,對於孩子而言,都是很糟糕的一個決定,首先你要尊重孩子的感受,理解孩子的糟糕心情。
你應該温和地致歉:“今天不能帶你去划船你一定感到很難過,我能理解你的心情,爸爸真的很抱歉”。
二、表達同情並不意味着妥協
理解孩子並不意味着一定要順從孩子。對於破壞底線、破壞規則、不符合客觀情形的事情,儘管拒絕會讓孩子痛苦,家長也不能妥協。
你需要温和告訴孩子,基於…...的原因,今天確實不能滿足你。我很抱歉,但是改不了這個決定。
三、告訴孩子自己的感受
成年人的優勢在於有更強的評估“客觀情形”的能力。你需要把自己的感受,以及自己的評估過程告訴孩子。
“其實我也挺想去划船的。可是現在太堵車,我計算了時間,如果現在帶你去公園,可能划船項目已經停止售票了。”
“即使還能趕上划船,晚上回家也會很晚”。
“我擔心你今天回家晚了,睡得很晚,明天早上起牀會很痛苦。”
“爸爸回家太晚太累,明天早上上班也可能遲到。”
四、讓孩子專注於解決問題
“我們想想看,有沒有別的辦法能讓你感覺好一些?”
“除了划船,世上還有哪些更開心的事?”
這時候,爸爸可以採用“好奇的提問”方式,鼓勵孩子自己説出解決方案。比如:
吃一頓大餐,下週補上划船,爸爸支付違約金……
最終一定能找到一個家長能接受,孩子也滿意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