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立增代表:建議加大失信者懲戒力度 降低“老賴”入刑門檻
“失信現象過去也有但沒有現在這樣普遍。特別是近幾年,隨着銀行業為佔有市場大量發行信用卡以及網貸平台的興起,失信現象越來越多。”3月10日,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張家口市第一中學語文特級教師尤立增告訴澎湃新聞,今年“兩會”,他帶來了《關於優化徵信體系的建設,加大對失信人員懲戒力度的建議》。
尤立增認為,當前失信現象主要發生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利用信用卡透支不還。特別是部分年輕人,往往擁有多個銀行的信用卡,輪流倒換提現,刷卡消費、刷卡還款,最終債務越積越大,無力償還成為失信人。二是從網貸平台(P2P)上借錢不還。網貸平台運營期間有少量人員不還款或不按時還款,隨着國家清退,從眾從噁心理在一部分人中開始出現,一些借款人無故不還或藉故不還成為失信人。三是民間借錢不還。一些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以高額回報向他人借款,最後藉故不還;一些個人因經營或消費或家庭發生困難等,向親朋好友借錢,最後藉故不還或“玩消失”成為失信人。四是從銀行貸款不還。一些企業、個人利用合法程序從銀行貸款,但最終藉故不還或無故不還成為失信人。
尤立增認為,失信行為敗壞了社會的公俗良知,增加了社會治安隱患,必須引起重視。“失信行為一旦成為風氣,將不斷加大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感,破壞社會和諧,挑戰法律權威,影響社會秩序。”
為了遏制失信現象,懲治“老賴”,尤立增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做好以“央行徵信系統”為龍頭的各種徵信系統的建設工作,讓失信人員能錄盡錄。
二是國家應出台相應的政策法規,在“限制高消費和貸款”的基礎上,要與失信人員本人、配偶、子女等家庭主要成員的就業、上學、各類保險的交繳等掛鈎,形成系統化治理體系。比如,惡意失信人員在失信行為消除前,其本人及主要親屬,在國家公務員、事業編招錄時不得錄用;企業招工時,涉密、涉錢等重要崗位一律不得錄用;政府補貼或減免的項目,不得享受等。
三是媒體要加大宣傳報道力度。要對個別影響極為惡劣的“老賴”案例,儘可能擴大報道力度,以儆效尤。引導廣大羣眾,特別是年輕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道德觀。
四是降低惡意“老賴”的入刑門檻,使法律這一最後懲治手段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尤立增認為,目前一些“老賴”連法院生效的判決也拒不執行,就是認為法律管不了他們,其它懲治措施他們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