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數字金融法治建設加速 助力金融安全穩定運行

人民網北京12月20日電 (記者杜燕飛)為保障數字金融安全穩定,促進數字金融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提升數字經濟發展核心力量,日前,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發佈《數字金融法治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總結了我國數字金融立法實踐、司法實踐、執法實踐、消費者權益保護實踐、理論研究等數字金融法治發展實踐,歸納出我國數字金融法治發展歷程,展現我國數字金融行業發展的基本現狀。

在立法方面,《報告》蒐集我國目前涉及數字金融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並分析現有立法的不足之處。

在司法層面,《報告》圍繞民商事和刑事兩個核心領域,蒐集國內數字金融司法裁判典型案例,分析案件爭議焦點和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建議。

在執法層面,《報告》主要聚焦於數字金融監管方面,展示當前我國數字金融行業的監管體制構造,以及監管的執法實踐現狀,分析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建議。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層面,《報告》詳細分析了相較於傳統金融,數字金融領域中消費者權益可能遭受侵害的獨特情形,並結合數字金融的特性,為數字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建言獻策。

在理論研究方面,《報告》歸納出目前我國學界在數字金融這一領域的研究熱點,並着重從理論上圍繞數字金融的本質展開探討。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基礎上,《報告》通過對我國現實需求以及域外經驗進行研究,就我國未來的數字金融法治發展趨勢進行預測,結合我國數字金融法治發展實踐,提出了一系列創新性觀點。

首先,《報告》對數字金融概念進行了較為全面、科學界定,指出數字金融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數字金融包含互聯網金融和金融科技。

其次,《報告》指出,數字金融的概念明確了數字金融以互聯網金融為核心,但是互聯網金融只是數字金融的組成部分。在互聯網金融之外,數據也是數字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報告》分析了探討數據法治在數字金融法治發展的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也關注在數據要素驅動的數字金融市場中,數字金融消費者的信息安全權保護問題。

再次,《報告》明確了金融創新與法治的關係。一方面,法律可以有效消解創新帶來的風險,金融創新應當依法依規創新,而不能跳脱出法律的框架;另一方面,科學合理的金融監管模式是重要的金融創新推動力,而非金融創新的絆腳石,國家可以通過設定的創新的監管方式促進金融創新,以保障金融創新與金融安全同步推進,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

最後,《報告》強調,數字金融活動中的各方主體的守法也是數字金融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數字金融經營者的依法依規經營以及數字金融消費者的依法依規消費,是保障數字金融消費者權益,促進數字金融市場穩健發展的重要法寶。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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