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誰又“上榜”了?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靈魂,也是城市裏一道最美的風景線,而車輛不按規定停放,不僅影響城市文明形象,還易造成交通擁堵,甚至引發交通事故。為營造安全、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馬鞍山交警持續開展機動車停車秩序專項整治,從嚴治理,督促車主、駕駛員依法規範停放車輛。
違法地點:豔陽路
違法地點:豔陽路
違法地點:益壽路
違法地點:慈湖河路
違法地點:健康路
違法地點:香林路
違法地點:湖西路
違法地點:梅山路
違法地點:橋山路
違法地點:博望海河路
違法地點:博望海河路
違法地點:含山廣場路
違法地點:含山環峯路
違法地點:和縣歷陽路
違法地點:和縣鎮淮路
違法地點:當塗提署路
違法地點:當塗振興路
嚴查嚴處
以上所有違停車輛已全部抄牌處理
遵守交通法規
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更是對您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
機動車臨時停車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違停如何處罰?
1、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將機動車規範停放在機動車停車泊位內,並做到“停車入位,順向有序” 停車。
2、需臨時停車上下客時,應選擇合適的停車點,並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交叉路口、機動車道中央、人行橫道等可能影響他人通行的地點,臨時停車要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
請大家自覺做到文明守法出行
按規定停放車輛
“讓”出安全
“停”出坦途
來源:馬鞍山交警
責任編輯:張琦
核校:傅中平
值班總監:王小明
審核: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