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和《禁止蒙面規例》裁定特區政府勝訴

新華社香港12月21日電香港特區終審法院21日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和《禁止蒙面規例》相關上訴作出最終裁決,裁定香港特區政府勝訴。

2019年10月,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但反對派提出司法複核,質疑《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和《禁止蒙面規例》的合法性與合憲性。

2019年11月,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判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賦予行政長官在某些情況下制定有關規例的規定不符合基本法,並裁決《禁止蒙面規例》的主要內容不符合相稱性標準。

特區政府隨後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法庭2020年4月裁定,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合憲,《禁止蒙面規例》部分合憲。隨後反對派和特區政府雙方均上訴至終審法院。2020年11月完成聆訊後,終審法院12月21日頒佈判決。

《 人民日報 》( 2020年12月22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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