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時評:國家層面完善香港維護國安制度 中央助港由亂向治決心堅定
中新社北京5月22日電 題:國家層面完善香港維護國安制度 中央助港由亂向治決心堅定
中新社記者 陳小願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主要內容22日公佈,將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展現出中央助港由亂向治的堅定決心。
眾所周知,作為中西方文化交匯地,香港在國際上地位特殊,西方反華勢力長期在香港暗流湧動。近年來,境外反華勢力頻頻與香港反對派相勾結,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一個突出風險點。然而,香港迴歸以來,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相關法律長期處於“休眠”狀態,難以有效防範和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十分必要。香港基本法制定時,立法者就意識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缺失,故在第23條中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就維護國家安全進行立法。多年來,呼籲香港完成這項立法工作的聲音一直不斷,但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將相關立法工作嚴重污名化,香港立法會的反對派議員還以“拉布”等惡劣行徑干擾會議,導致相關立法工作遲遲未能完成。
去年6月修例風波暴發後,反中亂港分子甚至公然鼓吹“港獨”及所謂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侮辱國旗、污損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近期,極端激進分子又上街滋事,還有反對派學者鼓吹所謂的“真攬炒”時間表,公然宣揚癱瘓特區政府、奪取香港管治權的路線圖。
種種跡象顯示,黑暴和反中亂港分子等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是香港陷入當前困境的主要原因。在香港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緊迫性更凸顯。
國家安全是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保障,更關乎國家核心利益。香港迴歸以來,中央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中央對港有全面管治權,有關國家安全的立法屬於中央事權,中央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的責任。當前香港特別行政區無法就維護國家安全自行完成相關立法,中央依法出手,是不得已之舉,也是必要之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22日指出,決定草案遵循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堅決反對外來干涉、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的原則。
決定草案還明確闡明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法律的任務,針對的只是那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香港特別行政區仍應當儘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這表明決定草案的出發點和目的,是防範和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保障的是廣大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也指出,全國人大作出有關決定,“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不會變,高度自治不會變,法律制度不會變,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利益將繼續依法得到保護。
相信隨着決定草案的通過,有關立法的推進並在香港實施,打擊在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將有助香港社會早日走出困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