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網站:退而不“休”搞貪腐,一樣難逃紀法懲處

本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受權發佈通報: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陳平被開除黨籍。

通報提到陳平的一個問題:退而不“休”。

無獨有偶。根據今年的通報,落馬廳級幹部退而不“休”者有好幾位——

廣西財經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席鴻建,公權私用、退而不“休”,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江西省贛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潘貽明,濫用職權、退而不“休”。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厲德才,利慾薰心、多方斂財,長期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且行不知止、退而不“休”,大搞權錢交易。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原黨組成員、原海南省海防與口岸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周功民,將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退而不休”,大搞權錢交易。

……

中紀委網站:退而不“休”搞貪腐,一樣難逃紀法懲處

這裏的退而不“休”,指的是領導幹部退休後利用在職時的影響力行貪腐之事。

有人利用在職時的影響力,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鉅額財物。

比如原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劉積福,挖空心思斂財,利用原職務影響力公然從事有償活動,以“老書記”“老廳長”的身份遊走於政商之間,大肆插手組織人事、工程項目、礦產資源。

有人利用過往人脈,幫助企業獲得資源和利益,自己再從中獲取所謂“諮詢費”“薪水”。

比如甘肅省白銀市政協原主席郭德清退休後,到一家公司擔任監事,通過蘭州市發改委、國土局的領導幹部,為該公司協調商業項目有關手續,其退休期間收受的錢財是在任時違紀違法所得的兩倍多。

有人搞“期權腐敗”,在職時替人辦事不拿錢,約定退休後再收受錢物,或者到關聯企業拿高薪,將“期權”變現。

這些人以為,退休意味着平安着陸,監督少了,再搞貪腐,會安全很多。

這種想法大錯特錯。近年來,不少退休的黨員領導幹部被查,意味着退休不是貪腐的保險箱和安全期。

中紀委網站:退而不“休”搞貪腐,一樣難逃紀法懲處

那麼,退而不“休”,何以存在?

從根本上説,是一些黨員幹部的思想觀念出現了問題。

有的領導幹部留戀在職時的“位高權重”,習慣了權力帶來的“繁華美好”。退下來以後,“門庭冷落車馬稀”,心裏難免空虛失落。對權力和利益的貪戀,驅使他們流連官場“發光發熱”。

上月被雙開的某廳級幹部陸某某,就是這樣一個典型。

陸某某2014年退休,貪腐行為卻一直在持續,在黨的十八大後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直到2023年,他還和老闆吃吃喝喝,謀劃用非法手段獲取利益。

這一切,用他自己的話説,是患上了“戀權癖”。

2011年,單位組織了一個外出學習團,規定年齡在55歲以下。當時陸某某已經超過55歲,沒能參加。他説:“這個年齡規定深深刺激了我,感到十分不甘和空虛。這就導致思想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感到權力太重要了。於是我開始思考如何在退休失去權力後還能夠繼續有權力使用,從而不斷獲得精神上的滿足和物質上的收穫。”

陸某某對權力和金錢的渴望漸漸走向極端。

退休後,他一邊對原單位的工作施加影響,另一邊和私營老闆勾結在一起,幫人承包食堂、承攬工程,從中撈取鉅額好處。

辦案人員表示,陸某某退而不“休”的內因,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甚至連“四個意識”“四個自信”的基本內容都不甚瞭解,也就失去了思想上的免疫力。

外因則是監督缺失。陸某某犯錯誤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但是一路走來無人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這在無形中縱容了陸某某。

針對陸某某的問題,當地紀委監委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將陸某某退而不“休”的違紀違法案件情況,向所在單位通報,要求黨組織充分發揮教育、管理、監督黨員的作用,嚴格執行離退休領導幹部任職、兼職等規定,強化剛性約束。

監督是外在,守住內心才是根本。樹牢正確的權力觀,堅持權力為人民服務,做到廉潔用權,不是一時的而是黨員領導幹部終身的必修課。

權在手中時,必當如臨如履;離開權力後,亦應慎終如始,方能行穩致遠。

欲知下週大事,且聽下回分解。

編輯/趙紅信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549 字。

轉載請註明: 中紀委網站:退而不“休”搞貪腐,一樣難逃紀法懲處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