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檢察院“一把手”落馬

今天(5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四川省宜賓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楊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又一個檢察院“一把手”落馬

從履歷上看,李楊是檢察系統的資深人員,他從1994年起就在榮縣人民檢察院工作,其後歷任榮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自貢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自貢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宜賓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等職。

李楊曾在四川多個城市的檢察院擔任領導職務,還曾專門負責反貪工作,按理説本該知法懂法。然而,就是這樣一名長期工作在法律戰線上的“老檢察”,竟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只能讓人發出一聲嘆息。

“海運倉內參”注意到,近段時間,檢察系統反腐力度頗大,各地有不少問題官員先後被查。

2021年1月22日,廣東省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梁德標被開除黨籍。經查,梁德標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在幹部職務調整或晉升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徵地補償、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又一個檢察院“一把手”落馬

2021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原局長、巡視辦原主任肖卓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肖卓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消費卡,向領導幹部及其配偶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影響違規插手幹部選拔任用;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影響為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幫助,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案件處理。肖卓行為同時構成職務違法。另查明,肖卓涉嫌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2021年2月5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焦慧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焦慧強在組織審查調查過程中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中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配備專職司機;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搞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鉅額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就在剛剛過去的四月,也有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宋興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王漢武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從這些案例中,我們看到,各地針對檢察系統展開的反腐工作卓有成效,揪出了不少不能正確對待手中權力,以權謀私、濫權妄為的問題官員。國家在大力反腐的同時,也在加強法治建設,以將權力關到制度的籠子裏。那些背叛了自己職責的法律工作者,早晚要面對法律的公正審判。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等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盧曉川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蘇唯

來源:作者:海運倉內參 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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