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大規模核酸篩查和高頻率檢測的成本,減輕羣眾負擔,根據《保山市醫療保障局 保山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轉發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保醫保〔2021〕49號)要求,12月10日起,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將執行年內第三次下調後的核酸檢測價格,確保惠民政策落實落地。
調整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項目總費用(含檢測費用和單獨收費的核酸檢測試劑)不超過40元/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混檢)”不再區分混合樣本數量,最高限價標準調整為不超過10元/人次。
此次公佈價格為疫情期間臨時價格政策,自2021年12月10日起執行,疫情結束後自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