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台媒
中國台灣網8月19日訊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地區經濟事務主管部門昨日預告,將會新增“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唯一一項就是禁止台灣任何單位代理或經銷大陸OTT TV服務。預告期間為14日,9月1日預告期滿後,規劃於9月3日正式公告。
一旦“禁止事項項目表”正式實施,大陸的愛奇藝、騰訊等恐因無人代理,形同被“逐出”台灣。愛奇藝的台灣代理業者歐銻銻娛樂18日回應,因草案屬預告階段,尚未實施,無法預知未來正式公佈的法規命令是否會有變化,無法評論或響應,但確實沒想到民進黨當局連商業行為也禁止。
台灣地區經濟事務主管部門表示,正式公告、實施後,違反者可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屆期不停止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
專家認為,技術上不太可能讓台灣觀眾完全看不到愛奇藝,例如大陸OTT TV業者改為直接以跨境消費方式收取會費、或透過第三地代理商運作,台灣會員仍可以正常收看,不過在金流和客服便利度將大幅降低。(中國台灣網 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