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絡有傳言聲稱,醫保規定住院15天必須出院,否則會影響醫保報銷。湖北醫療保障發出聲明:各級醫保部門從未出台過任何限制參保患者住院天數的醫保政策,享受醫保待遇也與患者住院天數沒有關係。
前不久
老張住院治療有一天醫生找到了他……
這是怎麼回事?
老張遇到的情況屬於“分解住院”,所謂分解住院,是指未按照臨牀出院標準規定,人為將一次連續住院治療過程,分解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療,或人為將參保人員在院際之間、院內科室之間頻繁轉科。
醫保是怎麼規定的呢?
此前醫保部門就多次回應:沒有這樣的規定!
日前,國務院公佈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其中第十五條規定:
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核驗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憑證,按照診療規範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不得分解住院、掛牀住院……
第三十八條規定:定點醫藥機構有分解住院、掛牀住院情形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住院天數和費用,誰説了算?》
觀看以下視頻瞭解
所以
這回您就明確了吧?
像老張遇到的這種情況
後果很嚴重!
如果您也遇到過或者聽説過
請果斷投訴!
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就是維護咱們老百姓自己的救命錢
來源:湖北醫療保障 中國醫療保險 合肥醫保等 編輯:程佳怡 校對:余文婷
【來源: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