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重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其中提出,各類城市要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落户條件,推動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等重點人羣便捷落户。城市落户政策要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今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中,有序放開放寬城市落户限制仍然是重中之重,明確“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更是引起輿論高度關注。
“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不是今年首次提出,至遲在國家發改委印發的《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中,在部署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積極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户時,就提出“允許租賃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國家發改委印發的《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未提及這一問題,但提出了“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大幅提高落户便利性”。今年發改委再次提出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並強調城市落户政策要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從一個側面顯示了加快放開放寬城市落户限制的決心和力度。
強調城市落户政策要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旨在扭轉此前一些城市落户政策“重購房輕租房”的偏向,進一步落實“房住不炒”政策措施,助力形成城市住房交易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平衡發展格局。
今年發改委《重點任務》部署“着力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時,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着墨不多,對“加快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則做了詳細安排。後者包括有效盤活存量住房資源,有力有序擴大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合理調控租金水平;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等。由此可見,扭轉城市落户政策“重購房輕租房”偏向,對租房者和購房者同等對待,將得到相關配套政策的有力支持,成為完善城市户籍制度、放開放寬城市落户限制的大勢所趨。
“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傳遞的積極信號不止於此,因為有序放開放寬城市落户限制,本身也説明城市管理者和居民對城市户口有了更為開放的認識。國家發改委2020年和2021年《重點任務》中,都明確提出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未落户常住人口,要求在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方面,城鎮户籍居民和未落户居民應逐漸實現一體化、均等化。從長遠看,城市實行户籍制度將主要是為了完善城市治理和促進城市發展,而不會體現為户籍居民和未落户居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市民待遇存在差別。
從城市落户政策“重購房輕租房”甚至完全排斥租房人羣,到明確要求對租購房者同等對待,允許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從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主要覆蓋户籍人口,到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未落户常住人口,我國户籍制度改革和落户政策釋放的每一個信號,都標註了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的積極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