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取消離連人員核酸檢測要求的通告

大疫經指發〔2021〕26號

經大連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研究決定,對14天內無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離連人員,取消必須提供3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要求。同時倡導廣大市民非必要不離連,如必須出行,務必提前瞭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勢和防控政策,建議攜帶本人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在出行過程中做好個人防護。

大連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

2021年1月30日

來源:大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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