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赴華航班乘客遠端檢測有變 中使館發佈最新要求

中國僑網2月21日電 據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網站消息,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嚴峻,國際旅行交叉感染風險較大。根據國內通知,駐緬甸使館現進一步明確所有赴華人員遠端檢測最新要求,並自2021年2月24日23:59起實行以下措施:

緬甸赴華航班乘客遠端檢測有變 中使館發佈最新要求

關於緬甸赴華航班乘客遠端檢測的最新通知。(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網站截圖)

一、所有赴華人員應在啓程前至少提前14天進行隔離閉環管理並做好健康狀況監測。中企及項目人員須由所在企業出具相關隔離證明。

二、所有赴華人員核酸檢測、血清IgM、IgG抗體檢測結果任一項為陽性的,將被視為有既往感染史(持有合規疫苗接種證書者除外)。

上述人員,應參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出院標準,提供當地醫院或隔離點出具的載有肺部CT或X光結果的診斷出院證明,以及兩次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證明,並取得紙質報告。此後應進行14天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

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在登機前48小時內進行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核酸及抗體IgM結果為雙陰的,可申請健康碼。

三、所有赴華人員在獲得相關陰性證明後,須立即用本人手機或同行乘客手機申報健康碼,並生成動態健康碼主動配合航司查驗,請勿採取截圖方式。同時須攜帶檢測報告原件備查。

如未及時上傳,或給使領館核查時間太短,而無法獲得健康碼導致延誤航班的,全部後果由個人承擔。

四、所有赴華人員申領健康碼時,除上傳檢測報告外,還應一併上傳以下材料:

(一)中企及項目人員須上傳隔離證明;

(二)既往感染人員須上傳出院證明及所有檢測報告;

(三)中國駐緬甸使領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自去年11月8日起,中國駐緬甸使領館已不再受理自緬甸經第三國中轉、或從第三國始發經緬赴華乘客的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申請。因強行轉機產生的滯留、遣返等後果由個人承擔。

六、所有赴華人員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並如實填寫身份、工作單位、航班號、國內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不得與本人聯繫方式相同)等信息。如發現隱瞞病情、篡改證明、不遵守隔離要求,胡編亂造工作單位甚至寫成所住酒店的,使館將拒發健康碼並直接鎖定,由此引發的全部後果由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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