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婆婆對待兒媳都是有要求的,比如婆婆習慣要求兒媳做家務、照顧全家人、聽自己的話、三從四德等等。但是,如果婆婆有一個女兒的話,她絕對不會這樣教自己的女兒。婆婆之所以對兒媳有如此多的要求,是因為婆婆從來不心疼兒媳,兒媳和婆婆又沒有血緣關係,婆婆為什麼要心疼兒媳呢?女兒就不一樣了,女兒可是婆婆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啊,含在嘴裏都怕化了。
婆婆可能忘記了,兒媳也是別人家的女兒。婆婆懂得寶貝自己的女兒,為什麼對待別人的女兒一點善意、善念、善良都沒有呢?當婆婆對兒媳諸多挑剔的時候,兒媳一定不滿意,因為她又不欠婆婆什麼。就算婆婆為了兒子兒媳的婚事花了不少錢,婆婆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兒子,和兒媳又有什麼關係呢?如果婆婆抱怨兒媳,“要不是為了娶你回家,我能花那麼多錢嗎?”兒媳可以如此回覆,“婆婆,那就是你兒子沒本事了,誰讓他沒有找到一個願意和他裸婚的女人呢?”
有一句話可以很好地詮釋婆婆與親媽的不同,“兒媳一旦生了孩子,婆婆們只會關心她把孩子養得好不好,她把孩子帶得怎麼怎麼樣……而只有她的媽媽才會關心女兒帶孩子的時候累不累,女兒今天為了孩子操勞了多少。”所以,如果婆婆自己沒做到,就不要對所有人説,“我把兒媳當成親生女兒去對待。”
其實,夾在中間的男人也十分為難,手心手背都是肉,向着誰都不對,老媽與老婆之間終究要得罪一個人。能夠在婆媳關係中尋求平衡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
商小丹和男朋友談戀愛的時候,她把婚姻想得很簡單。以為婚姻與戀愛最大的區別就是,兩個人領了結婚證,在法律上形成了夫妻關係。至於在日常生活中,是沒有什麼不同的。商小丹是這樣認為的,她的男朋友也是這樣以為的。
和現任男友戀愛之前,商小丹還談過一次戀愛。那段戀愛談了三年,談婚論嫁的時候,商小丹提出想要八萬塊彩禮,前任家只願意出六萬彩禮,雙方因為這件事情僵持不下。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前任問商小丹,“你幹嘛非得要八萬彩禮呢?六萬彩禮不行嗎?你就差那兩萬塊錢嗎?” 商小丹想了想前任的話,最後説,“我認為我的彩禮就得八萬塊,你問我就差兩萬塊嗎?我也想問你,你家就差那兩萬嗎?”前男友沒有説話,就因為兩萬塊的事,兩人最後分手了。
商小丹和現任男友在一起之後,她才明白自己當年為什麼要堅持八萬塊彩禮,因為她對前任根本沒有那麼愛。彩禮不過是一個理由,因為不夠愛,所以想拿彩禮填補一下。慶幸她和前任沒有結婚,否則,只怕結婚以後也不會有幸福的。
商小丹和現男友談婚論嫁的時候,她的父母是不同意的,因為男友家的條件不太好,沒有婚房,彩禮也幾乎沒有指望。商小丹拿出自己所有的積蓄,一共五萬塊,她跟父母説這五萬就是男友家給的彩禮錢。父母覺得太少了,當地的彩禮怎麼也得十萬塊。商小丹只能繼續做父母的工作,讓他們明白彩禮多少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她和男友的感情是否足夠好。
在女兒的一再勸説之下,父母也只能尊重她的選擇了。只要商小丹可以幸福,就是他們最大的心願了。這一刻商小丹才明白愛與不愛的區別,對前任男友,她固執堅持八萬的彩禮,六萬都不嫁。對現任男友,一分錢彩禮沒有,自己還要倒貼五萬,她卻依然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果然,對於一個女人來説,真心愛上一個人的時候,錢真的沒有那麼重要了。
男友對商小丹的行為特別感動,他對自己説,以後一定要好好照顧她,一定不會辜負她對自己的深情厚義。男友第一次帶商小丹回家的時候,他明顯感覺到母親對她是不滿意的,雖然他也不知道母親不滿意的原因到底在哪裏。晚上的時候,男友對母親説,“媽,你是不是不太喜歡小丹啊?”母親説,“對啊,我就是不喜歡她。我感覺她也太主動了吧,處處討好我,還對你那麼好,她是不是另有所圖啊?”
男友笑了,“媽,咱家有什麼讓人圖的啊?彩禮的五萬塊都是小丹自己掏的腰包,咱家一分錢都沒出。婚房咱家買不起,人家也不計較,這樣的兒媳去哪找啊?小丹不嫌棄我什麼都沒有就嫁過來,媽,咱們得對人家好一點。”
母親撇撇嘴,“一句不嫌棄,你就把自己的位置放低了,認為你是在高攀,她是在下嫁。兒子,你比別人差在哪啊?怎麼就挺不起腰板呢?我一看見你在她面前低三下四的樣子,我就受不了。”當天晚上,母子倆聊了很多,最終,她終於接受了小丹做她的兒媳,同意了兩人的婚事。
準備婚禮的時候,婆婆説當地有很多風俗習慣,小丹必須得遵守。結婚的所有流程都由她來制定,小丹只要乖乖聽話就行。小丹覺得無所謂,反正結完婚以後兩人就回城市生活了,就算在婆婆面前有什麼委屈,以後過日子的是他們兩個人,與婆婆無關。
男友知道委屈了小丹。每次母親讓小丹干活的時候,他都在一旁幫忙。母親説什麼不中聽的話的時候,他也會在一邊打圓場。男友沒想過,他越是對小丹好,母親對小丹越是不滿意,她認為是準兒媳挑撥了她和兒子的關係。兒子以前只聽自己的話,現在造反了,不是小丹的錯又是誰的錯呢?
結婚當天,婆婆準備給小丹一個下馬威,也讓她知道一下自己的厲害。婚禮上,婆婆給小丹唸了幾條“尊夫規”,她要求兒媳必須做到,“第一,每天早起給丈夫做早餐,一週之內早餐不能重樣,要注意營養均衡;第二,工資卡上交丈夫,超過一百元以上必須打報告,丈夫批准後才能實行;第三,丈夫是家裏的頂樑柱,他的職責是賺錢養家,所以,家務活你全包,不能讓丈夫幫忙;第四,尊重丈夫,尊重婆婆,三人四德的老理兒不能忘;第五…”
婆婆在台上足足唸了十分鐘,小丹聽着聽着差點笑出聲來,這都什麼年代了,婆婆怎麼還會有這種思想呢?小丹很想知道,婆婆在家裏是不是就是這樣的女人,這是不是婆婆做妻子的標準。所謂的“尊夫規”,婆婆全做到了嗎?婆婆唸完之後,小丹沒有説話,反而是老公先説話了,“媽,當年你要是遵守了這些規則,我爸也死不了。”一句話,全場所有人都沉默了。
主持婚禮的司儀打了圓場,並且迅速播放了一段喜慶的音樂,婚禮才得以繼續進行。當天晚上,母親十分不滿兒子的做法,兒子對母親也是不滿的。母親説,“兒子,媽做這些不也是為了你嗎?難道你以後真的要做‘妻管嚴’嗎?”兒子説,“媽,你自己説的那些你做到了嗎?你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憑什麼要求我老婆必須做到?我爸不就是‘妻管嚴’嗎?難道,你覺得自己當年那麼管我爸錯了嗎?”母親啞口無言。新婚之夜,小丹和老公一起開車回了市裏,留下婆婆一個人守着喜慶的空房子。
商小丹遇上了一個不錯的男人,他願意為了她和自己的母親據理力爭。婆媳問題上,他沒有委屈商小丹,而是通過自己的實際行動向她表示了自己的家,同時也向母親明確表態,“商小丹是我的老婆,我不允許任何人欺負她,就是我的母親也不行。”遇上這樣的好男人,真的是商小丹的福氣。真正的好男人,是能夠平衡婆媳關係的。一味偏向母親的兒子,不過是愚孝罷了。
當然了,婆婆也有自己的問題,她不應該站在商小丹的對立面,把她當成自己的敵人,認為是她的存在才讓兒子與自己疏遠了。如果婆婆願意從自己身上找問題,如果她願意接受商小丹這個兒媳的話,婚禮上就不會出現那麼尷尬的一幕了。相信經歷了這樣的事情之後,婆婆一定會反省一下自己的。
新婚之夜,商小丹和老公走了。他們留給婆婆一段自由的時間和空間,等雙方能夠心平氣和説説話、聊聊天的時候,他們又會像一家人那樣親近了。親生母子之間,有什麼事過不去呢?打斷骨頭還連着筋呢。當婆婆不再把商小丹當外人、當客人、當敵人,而是當家人、當親人的時候,家裏的烏去就過去了。迎接他們的,會是嶄新的未來與幸福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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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和婆婆有矛盾的時候,你的老公會向着你,還是會向着他的母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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