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嚴格執行“十嚴禁”換屆紀律 營造清明清正清新的換屆環境

由 巫馬言 發佈於 綜合

地方各級領導班子換屆,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此次換屆工作,對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加強國家政權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實現新時代黨的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共中央紀委機關、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監察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通知》,提出“十嚴禁”換屆紀律要求和“十個一律”處理規定,劃出紅線雷區、明確責任主體,以最嚴格的紀律保證換屆順利開展、風清氣正。市委要求,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嚴的主基調,把嚴肅換屆紀律作為檢驗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的重要依據,從嚴從實加強換屆風氣監督,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果斷的措施狠剎歪風邪氣,努力營造清明清正清新的換屆環境,涵養良好政治生態,為推動“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全市黨員幹部要帶頭落實“十嚴禁”換屆紀律要求:

嚴禁結黨營私。對拉幫結派、上下勾聯、搞團團夥夥和小圈子的,以人劃線、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的,一律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嚴禁拉票賄選。對通過宴請、安排消費活動,快遞郵寄、電子紅包、網上轉賬等方式贈送禮品禮金,以及打電話、發信息、當面拜訪、委託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串聯、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的,通過幫助他人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索取、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並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嚴禁跑官要官。對採取拉關係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提高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進一步使用,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嚴禁個人説了算。對以個人決定代替黨組織集體研究決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調整人選的,一律取消相關任用決定,並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嚴禁説情打招呼。對為他人推薦提名、提拔調整疏通關係的,違規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和單位幹部選拔任用的,一律作為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重大事項的情形記錄在案,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嚴禁違規用人。對借換屆之機突擊提拔調整幹部、超職數配備幹部、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的,一律宣佈無效,並對相關人員依規依紀進行處理。

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嚴禁弄虛作假。對篡改、偽造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在換屆考察工作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的,一律予以糾正,並視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嚴禁干擾換屆。對境內外敵對勢力攪擾破壞換屆的,嚴加防範、堅決打擊;對黑惡勢力、家族勢力、宗教勢力干擾影響換屆選舉的,違規接受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提供資助或者培訓的,以威脅、欺騙、利誘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的,造謠誹謗、誣告陷害或者打擊報復他人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天津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