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停被鎖住了,該怎麼辦?
違停告知單上已經寫的清清楚楚。
但是,面對車輛被鎖,
違規司機羅某某不僅不對違法行為進行反思,
主動接受違章處理,
而是選擇更換備胎的方式"開溜"
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執法人員通過監控大數據僅用1天時間鎖定違規車主羅某某車輛,並及時通知羅某某接受處罰和教育。
△從1月7日的監控錄像我們可以看到,違規司機羅某某在其朋友幫助下,從後備箱拿起備胎對被鎖住的輪胎進行更換,十幾分鍾後換好輪胎就把車開走了。
東興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羅某某的違規車輛是在解放東路興寧市場例行巡察時,被執法人員鎖上的,因為不按規定停放,影響行人和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在聯繫車主未果後,才對該車進行了拍照、落鎖並開具《違章停車告知單》。隨後,執法人員轉赴至其他路段開展巡查工作,當執法人員再次巡查至該區域時,發現違規車輛已經被開走。
△東興市城市數字化綜合管理監督指揮中心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東興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執法人員 李天佐:經過監控大數據追蹤,以1月8日鎖定違規司機羅某某的車輛在北侖華府停放,隨即組織執法人員對此進行拖車處理,並通知羅某某1月11日到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接受處罰教育。
目前,違規司機羅某某已經在東興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接受處罰,將面臨200元罰款,並向東興市城市管理局委託的拖車公司交付300元拖車費。同時,東興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將對違規司機羅某某違規行為立案處理記錄檔案。
違規司機 羅某某:經過教育,我現在知道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是不可取的。希望廣大市民羣眾不要向我學習,我也會認真吸取這次經驗和教訓,在以後的生活中做到絕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