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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任華被提起公訴

由 諸葛寒香 發佈於 綜合

  中國經濟網烏魯木齊1月22日綜合報道 據高檢網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任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任華,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任華利用擔任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任華簡歷 

  任華,女,漢族,1964年3月生,山東煙台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新疆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新疆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6年7月至1987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幹部;

  1987年3月至1991年1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處幹事;

  1991年12月至1992年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處副主任科員;

  1992年7月至1995年1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督查處主任科員(1992年6月至1994年6月,掛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縣大灣鄉黨委委員、副鄉長);

  1995年11月至2000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處副處長(其間:1996年9月至1996年1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校縣處級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0年9月至2004年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處處長(其間:2000年9月至2002年7月,雲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4年2月至2006年6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主任(其間:2005年3月至2005年7月,中央黨校新疆班學習);

  2006年6月至2006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常委;

  2006年9月至2013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社科聯主席(2010年7月)(其間: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新疆財經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在職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3年3月至2017年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兼),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18年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兼),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2020.06 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