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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玲玲離婚的時候不分走財產,只因太聰明,這點梁安琪輸了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綜合

朱玲玲離婚的時候不分走財產,只因太聰明,這點梁安琪輸了

朱玲玲做了霍家三十來年的兒媳婦就算是離婚了也會有情誼在,前段時間呂燕妮去世朱玲玲就到場參加葬禮了。1977年朱玲玲參加了港姐的選拔併成為了冠軍,1978年霍震霆與朱玲玲正式結婚為了表達認可霍英東特別給出了一千萬的禮金,當時在香港擺下了豪華的世紀婚禮但朱玲玲還是於2005年跟霍震霆離婚並在三年後跟羅康瑞結婚了。

按理來説嫁的兩任老公都是豪門應該會產生些矛盾,不過朱玲玲與霍家出現在幾次活動上面都是很大方交談的,這點可以看出朱玲玲的情高很高比梁安琪都要顯得有手段。其實朱玲玲之所以能跟霍家這麼愉快是有很多原因的,其中一個就是朱玲玲離婚的時候沒有分走霍家一分資產,2006年霍英東去世的時候資產是三百億按大房三兄弟平分二百億來計算霍震霆能分到66億,當時朱玲玲如果想分的話是能拿走33億的。

其實朱玲玲不拿財產是有道理的並不是真的一分錢都不想要而是看清楚了更多事情,那就是朱玲玲跟霍震霆離婚的時候霍震霆已經六十來歲了,想要再生育的機率就會顯得很小也就是説未來的財產都會是三個兒子的,霍英東的整個家族都是傳統又有各種規矩的按照原配繼承一切來看自然就是朱玲玲的三個兒子得到霍家的所有財產了。

另外,朱玲玲離婚的時候就已經跟羅康瑞有了明確的方向,羅家的資產比霍家的還要多出很多有千億的價值,尤其是羅家的幾個兄弟控制了十幾家上市公司只要朱玲玲嫁過去就立馬還是富太太,再加上羅康瑞把自己的一半財產都給了朱玲玲這些能快速的完成自然也是提前都談好的事情,明知有更多的財產再等着自己朱玲玲自然也就沒必要去爭霍家的財產了。

朱玲玲能兩次都嫁給頂級豪門並不是長得有多漂亮而是本身夠聰明,知道兩個家族都是很有臉面的因為這點錢鬧得不好就麻煩了,而且早就在離婚的時候就知道手裏能得到羅家的財產更沒必要去冒險來讓兩家發生尷尬問題了。其實對於富豪來説分錢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果把這些想分錢的野心都表現出來朱玲玲也就不可能兩次都嫁入豪門了。

朱玲玲很精準的知道豪門喜歡的是什麼不喜歡的是什麼,所以才能不管怎麼做都能嫁到豪門中去並且能得到一半的財產,如果朱玲玲跟梁安琪一樣想要什麼都表現出來還要很硬的去搶肯定會出問題。只能説兩人處理事情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而且相比梁安琪來説朱玲玲在這些事情上面更為圓滑,知道怎麼做才能讓雙方都感覺很舒服這樣才能離婚後也正常的進行往來。

朱玲玲在霍家的那些年不管出席什麼樣的場合都是大大方方的,從來沒有給霍家丟過臉或是做出過什麼出格的事情直到後面感情出了問題才傳出與羅康瑞的緋聞這些都是能證明朱玲玲高情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