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記者上壹點|公共區漏水家中牆皮長蘑菇,申請兩年無果遇維修難

日前,青島“壹粉61637426”王女士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反映,因公共部位污水管滲漏,她家的房子經常被淹,想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修,跑了兩年卻遲遲申請不成功。記者調查發現,青島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規模超百億元,目前使用率只有不足千分之二,要經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成了使用的攔路虎。

老樓污水管破裂,住户污水倒灌牆上長蘑菇

“我家的房子因為整個樓座的污水管這一公共部位損壞,導致我家裏經常被污水倒灌,人都沒法住了,想申請使用公共維修基金維修,結果卻是到處碰釘子。”王女士反映,她在2000年購買了青島市市南區浙江路4號的一處房子,雖然房子是半地下,但是確是有證的正規住房,最近兩年開始,她房外的污水管開始往她家裏滲水,一開始牆皮發黴,她一開始以為是污水管是堵了,她自制了竹竿等工具疏通,每次疏通後就能好一陣,結果從去年七八月開始,污水倒灌越來越頻繁,她家裏只要沒人,污水倒灌到家裏最高20釐米,卧室裏地板泡了,牆皮也發黴長了蘑菇,她無奈找專業維修人士上門查看,發現是這座樓外側的污水管破損了,她找人準備自己維修,卻發現自己修不了,還需要鄰居的拆開其家中的管道配合。

日前,在王女士的指引下,記者來到位於廣西路和浙江路的這處房屋,只見房屋南側緊靠廣西路,廣西路上的一處古力蓋便是王女士説的污水管所在,與王女士的房子只差兩米左右的距離,王女士的房屋雖是負一層,但是兩個卧室卻設置了窗户,整個房間屬於半地下。記者看到,南向的主卧室內,地板已經全部因為泡水,被撬了起來晾在了陽台上,兩個卧室和客廳的牆壁上已經發黴,牆皮泡損嚴重。“家裏的水都是那個污水管裏出來的,只要管道一堵,污水就會往我家的牆體裏灌,以前家裏只要滲水,我投一下這個污水管投通了就管用一段時間,現在管道碎了,投通作用也不大了,她家裏已經被淹了無數次,地板也都被泡了,再不修就沒法住人了。”王女士説,破的這是污水管,灌倒家裏到處臭烘烘的不説,牆被泡後等水被清走兩三天牆上就會長出蘑菇。

三分之二業主同意成攔路虎,申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修房卡殼

雖然這是一處老樓,但是房屋維修基金每家都交過的。記者看到,王女士拿到的一份“浙江路4號維修基金明細表”顯示,這棟樓共計28户,共有維修基金46336.6元,她的這處房子交納了“1029”元。“污水管破了,也不是淹了我們一家,隔壁也都淹了,只不過隔壁早已無人居住,這是我們這個樓的公共部位破損,我專門諮詢的主管部門,維修符合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條件。”王女士説,從去年開始她就開始挨個部門申請這個維修基金,到現在還是進行不下去,房子就這樣一直淹着。

既然是房屋公共部位破損,又符合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條件,為什麼申請不下來?王女士説,她先諮詢了市南區房屋管理處,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按照以下程序辦理:物業服務企業制定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在小區明顯位置公示不少於7日,並經有利害關係的所佔面積及户數比例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物業服務企業將使用方案報區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審核;其中最關鍵的一條就是第條,她按照要求填寫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呈批表》等相關材料,按照要求在市南區中山路街道太平路社區居委會進行了徵求意見公示,但是先後兩次公示都沒有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同意,“今年3月25號一次,4月14號一次,第二次公示我都找好了施工單位,對方也報出了詳細的工程預算,一共11項工程收費是5090元。”王女士説,經過公示,只有兩家房主簽了字,至少需要十六家業主簽字,她分析原因一個可能是樓上一些房主將房子出租,聯繫不上,另一個原因或許管道隻影響了她一家,別人也不願管這個麻煩。

正常申請渠道走不通,走應急卻還是被踢皮球

申請正常渠道,王女士一看進行不下去幾乎要放棄,可是她突然看到網上的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15號《青島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條規定,才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其中第二十六條明文規定發生排水管道堵塞、漏水影響正常使用緊急情況的,屬於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應急使用的範圍。第二十七條則明確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應急使用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提出建議,經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實並報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備案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向專户管理銀行發出劃轉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維修。“應急使用這裏面不需要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我專門問了社區,社區説不知道,我又問市南區房屋管理處,得到明確答覆我的這個情況可以走應急。”王女士説,但是應急程序走起來又卡殼了,社區居委會説,他們不是主體,不能蓋章,讓街道辦給蓋章,而街道辦卻説需要市南區房屋管理處通知他們並給他們出具證明,他們才能蓋章,而市南區房屋管理處卻告知她他們沒有義務出任何證明,他們只負責審核材料。

“基本情況是王女士的房屋屬於負一層,污水管道的接頭不大好,就造成了滲漏,前期社區也到居民家裏去了,不管是正常程序還是應急程序,我們都諮詢過房產處,都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字,現在我瞭解到只有兩個業主簽了字。”市南區中山路街道城管科一位王姓負責人解釋稱,具體情況需要問社區。“我們居委會該走的程序都走了,前面的字也沒簽上,後來她又想走應急程序,走應急程序也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只不過這是先上車後買票,房屋管理處讓我們居委會出具證明,説實話,我們居委會不懂得房屋質量這塊,我們只能反映她家中的情況。如果這個證明我們也出了,那麼房屋管理處能不能給我們出一個勘察證明,證明這裏需要修需要啓用應急這一塊。既然房屋管理處讓社區出證明,那麼他們也給我們出個證明不就行了。”市南區中山路街道太平路社區的韓姓負責人解釋,不是社區居委會不給辦,該貼的公示社區也貼了,該打的電話也打了,王女士到處舉報,甚至他們都想過自掏腰包給王女士修房子,但是現在不能確定因為污水管破裂造成了王女士家進水,他們為此諮詢了律師,律師建議他們讓有資質的單位出一個鑑定。“這個維修基金是大家的錢,如果打開修好了倒沒什麼事,如果打開不是這裏的問題,將來花了錢怎麼跟樓上大家交待啊?”韓主任説。

記者調查:房屋維修處稱應急條款不明確,超百億元房屋“養老金”使用率低

“王女士的這個房子是房改房,公房出售的,按照規定想要用就必須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但是樓上業主不同意簽字。難就難在三分之二業主籤不上字。”市南區房屋管理處一位王姓工作人員解釋稱,王女士的房屋是否屬於應急程序的範圍他無法判定,需要街道辦或者社區居委會來出具這個認定,現在需要王女士或者社區居委會提報這些材料,然後由他們市南區房屋管理處來負責審核。“現在應急程序的條款也不明確,如果屋面滲漏、電梯等等很多都符合應急,那麼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15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王先生説,是否屬於應急他無法界定。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以前名叫“房屋維修基金”,號稱房屋“養老金”,相當於業主給房子買的“保險”,記者瞭解到,王女士想申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應急使用無異於第一個吃螃蟹,因為雖然《青島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明確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應急使用的方法,但辦法自2012年出台實行至今的八年時間裏,青島市內沒有一例申請成功的案例。據瞭解,青島是所有房屋總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金額可能超百億元,但是相關數據顯示,青島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整體使用率不超過千分之二。今年以來,青島市針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的投訴超過1600件,多數人都被卡在必須達到三分之二業主同意的硬性要求上。對此,青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已經注意到這一問題,將首先通過修改物業管理條例中涉及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內容,提高使用率。年內青島將重新修訂《青島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最快有望在年底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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