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撕毀封條,拘留!

張貼封條

是公安機關固定證據

調查取證的必要措施

私自撕毀封條屬於阻礙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公安積極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近日,伊川縣局治安大隊依法查處伊川縣城區一家KTV,對其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並將該場所查封,張貼封條。

擅自撕毀封條,拘留!

9月1日,民警在排查時發現該KTV門口封條被擅自撕毀。通過調查,民警很快找到了擅自撕毀封條人員,並於當日將撕毀公安機關封條的張某陽抓獲。據瞭解,張某陽系被查封KTV房東,因個人原因擅自撕毀公安機關封條進入被查封場所內。

擅自撕毀封條,拘留!

目前,張某陽因阻礙執行職務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無論是司法機關或是行政機關所張貼的封條都具有法律效力,其查封或者解封都必須由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進行,其他單位和個人沒有解封的權利。個人私自撕毀封條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洛陽警方提醒廣大羣眾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任何形式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損毀工作人員依法扣押、查封的財物等違法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來源:平安洛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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