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玉友(西北大學中東研究所副教授)
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西方殖民主義學者的構建下,“部落”一度是落後文明的代名詞。自20世紀中葉非殖民化以來,傳統的部落概念開始被解構,部落在國家構建尤其是古代國家發展中的作用被重新審視,被認為是理解西亞北非國家社會結構的密鑰。在阿爾及利亞獨立之前的歷史發展進程中,部落也扮演着重要角色,經歷了從“部落組成國家”到“部落守護國家”的轉變。
一
多數西方學者認為,歐洲殖民之前,非洲本土不存在國家。這種觀點顯然忽視了殖民前非洲地區的歷史發展進程。事實上,正如著名的非洲史學家沃爾特·羅德尼在《歐洲如何使非洲欠發達》一書中寫道:“在15世紀歐洲人到來之前,非洲已有數個王國處於社羣主義向封建主義過渡的邊緣。如果沒有外界干擾,非洲也會循着自己的道路向前發展。”阿爾及利亞古代國家的發展也説明了非洲本土具有國家建設的條件。
阿爾及利亞古代國家的起源和形成,與部落的發展息息相關。作為早期文明的一種組織形式,部落最早是指由農村村落或牧人羣體在家族基礎上組建的一種鬆散聚合體,主要任務是抵禦敵人入侵和調解內部矛盾。戰爭時期,較為強大的部落會聯合其他部落建立部落聯盟,其首領一般稱之為阿蓋利德。阿蓋利德以個人權威為基礎,通過協商方式管理部落聯盟。由於早期部落和部落聯盟的鬆散性特徵,其組織性較弱。但隨着公元前4—前3世紀地中海地區競爭環境的演變,尤其是自身生存壓力的增強,阿爾及利亞部落發生了高度的政治化和組織化傾向,繼而形成了古代早期國家的雛形。
從古希臘—羅馬時期至柏柏爾帝國時期,部落廣泛參與了阿爾及利亞早期政治實體和國家的建設。古希臘—羅馬時期,阿爾及利亞部落在吸收希臘與羅馬政治文化的基礎上,發展了具有本土特色的部落聯盟與酋邦制度,並推動了該地區農業和商業的發展。阿拉伯征服時期,隨着伊斯蘭教和阿拉伯遊牧文化的進入,阿爾及利亞相繼建立了多個伊斯蘭酋長國,部落凝聚力與宗教思想聯合的政治發展模式由此形成。柏柏爾帝國時期,阿爾及利亞早期部落社會有了長足發展,柏柏爾部落不僅成為國家建設的主導者,而且與阿拉伯部落出現大規模的族際融合。
部落推動下的阿爾及利亞古代政治發展為後來的阿爾及利亞政治文明建設提供了歷史基礎。因此,在阿爾及利亞早期部落社會的發展進程中,部落與國家的關係可以歸結為“部落組成國家”。
二
隨着16世紀域外大國對馬格里布的征服與入侵,“部落國家”開始向“外來政權國家”轉變。之前由本土部落發展而來的國家逐步解體,部落也逐漸退至政治生活的邊緣,取而代之的是外來力量建立的政權。第一股外來力量是奧斯曼帝國。奧斯曼帝國對馬格里布的征服,一方面是出於帝國對西部邊疆安全的考量,另一方面也是該地區局勢不斷髮展的結果。16世紀初,巴巴羅薩兄弟代表的伊斯蘭力量與西班牙代表的基督教力量在阿爾及利亞北部地區展開角逐。在奧斯曼帝國的介入下,巴巴羅薩代表奧斯曼帝國在阿爾及利亞建立攝政政權。
攝政政權是阿爾及利亞歷史上建立的第一個接近現代國家的政權,它具有固定的邊界、居民、主權和領土。統治者從早期的部落發展為由海盜、近衞軍和奧斯曼帕夏共同組成的政權集團。這一時期,部落不再是社會精英的主要來源,部落與國家的關係也從“部落組成國家”轉為反抗與合作關係。奧斯曼帝國在征服阿爾及利亞的過程中,部落是抵抗力量的主力軍。但隨着攝政政權的形成與完善,部落逐漸融入新的國家體系之中,並與國家形成了合作關係。
依賴於與國家的合作關係,奧斯曼時期阿爾及利亞的部落得到了空前發展。到16世紀末,部落已成為阿爾及利亞農村社會的代名詞。受奧斯曼文化和本土文化的雙重影響,部落社會形成了一套獨特的運行機制,主要有政治上的“傑馬”和“薩夫”,它們類似於現代國家的議事機構和政黨制度;法律上的“卡農”,其相當於一種習慣法;在經濟上,阿爾及利亞部落社會逐漸發展了以畜牧為主的遊牧經濟和以種植為主的農耕經濟,兩種經濟模式支撐着奧斯曼時期阿爾及利亞農村社會的運行與發展。至此,部落已完全融合與滲透至阿爾及利亞社會之中。
18世紀末19世紀初,阿爾及利亞逐步從攝政國家向準獨立的主權國家轉變,部落也再次成為國家與社會的中堅力量,尤其作為新型軍隊和社會精英的核心來源。這一時期,中央政府通過間接與寬鬆的治理模式發展與部落的夥伴關係。
三
1830年,法國入侵阿爾及利亞,奧斯曼攝政政權隨之滅亡。受資本主義和殖民主義的雙重驅使,法國對阿爾及利亞的部落政策經歷了從征服到改造的過程。
法國對阿爾及利亞部落的改造政策包括瓦解和保留兩種類型。瓦解政策是指法國對泰勒山以北的阿爾及利亞部落採取破壞性政策,主要包括破壞部落組織、土地佔有和文化侵蝕等三種方式。保留政策主要適用於阿爾及利亞南方沙漠地區,法國殖民者對傳統的部落軍事力量、貴族和領袖進行瓦解,然後通過重新劃定部落邊界、培養新領袖以及保留部落傳統規範等方式達到統治目的。其中,部落保留政策被很多西方學者視為保留傳統文化的典範,統治阿爾及利亞南部的法國軍管政府甚至被描繪為“沙漠傳統文化的保護者”。
然而,這種敍事掩蓋了部落保留政策的本質。實際上,部落保留政策是法國對瓦解中的部落實施的分化和收買政策,目的是使部落徹底淪為殖民統治的工具。例如,在阿爾及利亞南部,奧拉德·西迪·謝赫部落被瓦解後,其中一個分支部落領袖哈姆扎被法國遠征軍收買,後為法國服務。
法國對部落社會採取的一系列政策也推動了諸多社會學理論的發展,如皮埃爾·布爾迪厄對改造後阿爾及利亞部落的觀察與調研,奠定了其社會實踐理論的田野基礎;以讓娜·法夫雷和阿蘭·馬埃為代表的法國學者在“分支型理論”的基礎上,發展了準分支理論和部落村社理論,認為改造後的部落社會仍具有強烈的部落意識,部落以村社的形式繼續存在,但這些理論卻鮮有對法國的部落改造政策進行批判性考量。實際上,在改造的過程中,阿爾及利亞部落社會逐漸被充滿暴力、敵對和偽現代的殖民化社會所取代。
即便如此,在阿爾及利亞知識分子的頑強抵抗下,部落傳統價值體系,尤其是部落文化中的族親意識和團結原則並未完全消亡,並在之後的阿爾及利亞社會發展中發揮着一定的作用。阿爾及利亞獨立戰爭時期,以柏柏爾人為主的部落民眾成為抵抗法國的重要力量。之後,部落文化在推動柏柏爾人和沙漠遊牧民聚集區的基層治理,以及促進多元文明互動與融合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綜上所述,阿爾及利亞的歷史發展與演變始終與部落存在着千絲萬縷的聯繫,部落既是阿爾及利亞的建設者,又是守護者。但民族國家建立之後,以部落文化為特徵的柏柏爾認同與民族國家所推行的阿拉伯—伊斯蘭認同之間開始形成張力,衝突頻頻發生,這給當代阿爾及利亞的政治整合帶來了挑戰。這亦是眾多西亞北非國家面臨的共同難題,即如何在認可族羣多元化和部落遺產的基礎上,進行族際融合。
《光明日報》( 2021年11月29日 14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