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N號房”創建人被判處34年有期徒刑

韓國大法院11日對製作和散播性剝削視頻的文炯旭(音)和姜勳(音)進行了終審宣判。法官駁回了兩人對二審的上訴,對他們分別處以34年和15年有期徒刑。

韓國“N號房”創建人被判處34年有期徒刑

文炯旭。圖源:視覺中國

韓國大法院在宣判中指出,現年24歲的文炯旭涉嫌從2017年1月開始到去年初為止,先後1275次讓21名兒童、青少年受害者自行拍攝性剝削影像,然後接收並製作性剝削視頻,在聊天軟件中開設“N號房”聊天羣,傳播性剝削視頻3762件,違反了《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對兒童和青少年進行了強制猥褻和特殊傷害。除判處文炯旭34年有期徒刑以外,還將對他強制10年內公開個人信息、30年內佩戴電子定位裝置(電子腳鏈)、限制其在兒童青少年相關機構及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

韓國大法院當天還對另一系列網絡性犯罪案件“博士房”一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姜勳進行了終審宣判,判處他有期徒刑15年。法官指出,現年20歲的姜勳涉嫌在2019年9月至11月期間與主犯趙主彬合謀,威脅18名兒童和青少年,拍攝、製作性剝削視頻,以營利為目的在Telegram聊天羣“博士房”中銷售、傳播,違反了《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同時涉嫌組織犯罪團伙、強制猥褻、詐騙等,處以有期徒刑15年。由於姜勳與“博士房”主犯趙主彬一起涉嫌脅迫多名女性拍攝裸照,去年4月被額外起訴,一審法院正在審理此案,因此他們的刑期還可能延長。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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