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改委、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到 2020 年底,廣州、深圳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 2022 年底,全省範圍內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等。《實施意見》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有效期 5 年。
禁止、限制使用四大類塑料製品
記者瞭解到,塑料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是重要的基礎材料,如果不規範生產、使用、回收塑料製品,或將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近年來,全國各地出台了多項措施,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
此次發佈的《實施意見》對禁塑進一步"加碼",提出廣東省將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率先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以及快遞塑料包裝四大類塑料製品。
在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到 2020 年底,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食堂帶頭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廣州、深圳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在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到 2020 年底,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食堂帶頭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範圍內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等。
在酒店、賓館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到 2022 年底,全省範圍內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在快遞塑料包裝使用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到 2020 年底,全省範圍內郵政快遞網點 45 毫米寬度及以下的膠帶封裝比例要提高到 90% 以上,免膠帶紙箱應用比例要提高到 10% 以上。
禁止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
如何讓"限塑令"更好落地?《實施意見》在生產銷售環節方面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實施意見》提出,今年底,全省將有序推進部分塑料製品的禁限工作。全省範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於 0.01 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製造塑料製品;禁止將回收利用的廢塑料輸液(瓶)用於原用途或用於製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
到 2020 年底,全省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 2022 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未來,將使用哪些產品替代部分塑料製品呢?《實施意見》提出,全省要加快推廣應用替代產品,鼓勵 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
此外,在郵政快遞網點、快遞企業等場所,推廣使用電子運單和環保箱(袋)、環保膠帶、環保填充物等環保包裝,鼓勵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環再利用的環保包裝。
深圳晚報記者 吳潔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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