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浙江省糧食系統的一名“碩鼠”被通報“雙開”。據浙江省紀委監委官方公號“清廉浙江”消息,日前,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舟山市監委對浙江省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傅安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傅安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以權謀私。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並轉移、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規發放津補貼;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與管理和服務對象發生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且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私設“小金庫”;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情節嚴重;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
傅安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浙江省農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傅安民開除黨籍處分;由浙江省監委駐省農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監察專員辦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舟山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傅安民生於1969年,梳理簡歷可知,他在糧食系統有豐富的工作經驗,長期擔任領導職務,可謂資深的“管糧”官員。在擔任浙江省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之前,他歷任浙江省鎮海港中轉糧庫有限公司董事長、副總經理,浙江省糧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黑龍江綠色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農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貿易部總經理,浙江省糧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等職。雖然組織對他託付重任,他卻“靠糧吃糧”,成了盜取民脂民膏的“糧倉碩鼠”,實在令人遺憾。
浙江是全國第二大糧食主銷區,糧食自給不足,主要通過省外採購及進口來解決。然而,在糧食購銷收儲領域,去年年底以來,浙江一批國有糧食企業相關負責人被查,傅安民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今年2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了一個數據,截至當時為止,2022年內浙江省糧食系統已有27人被查,其中8人主動投案。
在浙江以外,其他一些地方今年也有“糧官”集中落馬。2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了3名糧食系統幹部被查的消息,包括自治區發改委原黨組成員,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天喜;內蒙古白塔國家糧食儲備中轉庫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經理樊俊禎;自治區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建清。2月17日,遼寧省紀委監委集中宣佈了7名糧食購銷領域黨員幹部被查的消息,包括遼寧省糧食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林榮德,中央儲備糧丹東直屬庫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軍等人。
就在幾天之前,6月23日,中儲糧集團原副總徐寶義被通報“雙開”。經查,徐寶義毫無理想信念,對組織毫無忠誠之心,政治品行卑劣,長期大搞政治投機鑽營,大肆編造履歷,挖空心思跑官要官,並處心積慮試探組織態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為多人安排調動工作,破壞任職單位的選人用人制度;道德敗壞,大肆進行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借賭斂財,靠糧吃糧,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在糧食收購、存儲、銷售和企業經營管理等各個環節中,均有可能滋生腐敗行為。在基層糧庫,有的人壓級壓價“坑農糧”,以舊換新套取糧食差價、虛無中生有的“空氣糧”、低買高賣牟取價差、“轉圈糧”騙取補貼。對於這些現象,紀檢監察部門必然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心懷僥倖者,遲早要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
資料來源:清廉浙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新聞網等
編撰/楊鑫宇 編輯/黃帥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