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假期遇哄抬價格捆綁收費,可打電話投訴舉報
中秋、國慶佳節將至,為規範我市旅遊景區(點)、車站、碼頭、機場等重點區域,以及商超、賓館、酒店、餐館等重點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維護節日期間價格秩序,保障人民羣眾合法權益,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情況,發佈規範中秋、國慶期間全市價格競爭行為提醒告誡書。
一、不得趁節日之際哄抬價格、牟取暴利
各相關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根據經營成本及供求關係,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定價,不得趁節日之際哄抬價格、牟取暴利,自覺維護節日市場價格秩序穩定。相關行業協會要發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功能,督促引導相關經營主體加強價格自律,依法合規經營,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
二、應明碼標價,不得捆綁收費
各相關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要求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名稱、計量單位、規格、價格。收費內容應真實準確,嚴禁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標明的費用,不得捆綁收費。
三、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各酒店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消費信息和價格,現場客房圖片展示信息應與實際住房一致。不得采取不正當價格手段或方式對客房相關信息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對已預訂客房任意加價銷售,或者私自毀約加價轉售他人。
四、嚴格落實30分鐘免費停車政策
各旅遊景區景點應當在售票處等醒目位置公示門票價格、相關服務價格以及特定人羣價格優惠範圍和幅度等信息,正確引導景區內餐飲企業合理定價,不得在同一經營場所對同一菜品使用“兩種價格”。景區內及周邊停車場應按要求做好價格公示,明示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及免費範圍等,嚴格落實好30分鐘免費停車政策。
五、通過第三方網絡交易平台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明碼標價
通過第三方網絡交易平台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電子終端的服務主頁和單品詳情頁面進行明碼標價,標明商品或服務的品名、價格及必要信息等內容。給予優惠的,應當同時標明優惠方式。
各相關經營者應按照提醒告誡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認真進行清理整改,進一步規範收費行為,對節假日期間出現的消費者糾紛,積極協調解決。
廣大羣眾如發現價格和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的,請保存好相關憑證並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或者通過全國12315平台在線進行投訴舉報。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經提醒告誡後仍未整改規範、羣眾反映強烈的價格違法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並實施信用懲戒;對情節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例,將公開曝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長江日報記者劉克取)
【編輯:鄧臘秀】
關注最新民生資訊,請入羣——
【來源:長江日報-長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