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自家樹木為何被判刑? | 新京報快評

砍伐自家樹木為何被判刑? | 新京報快評
▲資料圖,圖文無關。新京報資料圖

據南國早報報道,近日,廣西賓陽縣法院宣判了一起濫伐林木案件,男子盧某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僱人砍伐自家種植的11.7畝的林木,蓄積量為75.4立方米,導致生態環境受到了破壞,造成涉案林木資源生態服務功能損失價值為1.3萬餘元。最終,盧某因犯濫伐林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1.5萬元;賠償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費1.3萬餘元,支付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費6000元並公開道歉。

砍伐自家種植的林木,因此構成犯罪被判了刑,在一些人看來有些不可思議,認為這一懲戒措施過於苛刻。但實際上,這只是依法追責。也就是説,依據法律規定,即便是自己種植的林木,同樣不可以隨意砍伐,而是需要依法取得許可證,按規定採伐。

我國《森林法》明確,採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採伐許可證,並按照採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採伐許可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林地上的林木,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核發採伐許可證。

我國《刑法》也明確,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即哪怕是砍伐自己種植的樹木,只要是未經許可而濫伐的,都可能涉嫌犯罪。

法律之所以對林木採取如此嚴格的保護措施,主要在於森林資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資源之一,是生物多樣化的基礎。其能夠調節氣候、保持水土等,還有淨化空氣、消除噪音等功能。每個人都是森林資源的受益者,也理當有足夠的保護意識。對此,世界各國也都有類似的法律規定。

在我國,除了國有林場中生長種植的樹木屬於森林資源外,個人在承包地中種植的樹木也是森林資源的重要部分。且在很多地區,個人承包地中種植的林木佔據了當地森林資源的絕大部分。如不實行許可採伐,任由隨意砍伐的話,森林資源就有可能遭到毀滅性破壞。

當然,在具體操作中,相關部門也並不是採取一刀切的做法,禁止砍伐所有林木。

如根據《森林法》,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後、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以及城鎮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林木,均歸個人所有。且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無需取得許可。

隨着法治宣傳和普法力度加大,林木不能隨便砍伐,而是需要辦理相關手續,也成了一個法律常識。但不乏還有一些人懷着僥倖心理或其他心理砍伐自家林木,導致面臨嚴厲的法律責任。這起砍伐自家樹木被判刑的案件,就是再次對此發出警示。

在此方面,基層組織或者主管部門也有不可推卸的義務,其不妨加大巡查力度,及時制止、糾正濫採濫伐行為。此外,還應為居民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務,對符合採伐條件的及時辦理許可手續,從而避免非法採伐。

撰稿 / 史洪舉(法官)
編輯 / 劉昀昀
校對 /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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