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劣跡斑斑的澳大利亞有何臉面給別國當人權“教師爺”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綜合

3月22日發表的“澳新兩國外長聯合聲明”中,澳大利亞在涉疆問題上極盡抹黑之能事,無端指責中國在新疆“限制宗教自由、大面積監控、大規模法外拘押以及強迫勞動和強迫計劃生育,包括絕育”,聲稱掌握中國“嚴重踐踏人權的明確證據”。

且不説上述指責在很多方面悖離基本事實、甚至基本常識,所謂“明確證據”更是不知所云。澳大利亞自身的人權現狀劣跡斑斑,在挑剔別國前,顯然該反躬自省。

稍稍涉獵過大洋洲人文歷史的朋友都知道,最早在澳大利亞定居的人類,是屬於南太平洋棕色人種的塔斯馬尼亞族各部落,他們原本是這座大陸真正的主人。但如今呢?2011年澳大利亞人口普查顯示,全澳僅存669881名原住民,在澳大利亞總人口中的佔比僅3%。許多歷史悠久的原住民部落、民族“成建制滅絕”,倖存者被排擠到社會邊緣。許多人只能從事勞動繁重、收入低下的工作,世代相傳的語言、風俗、民族傳統,也和他們所應有的尊嚴一樣,被剝奪殆盡。

他們到哪裏去了?

以原本生活在澳洲最南端的大部落——塔斯馬尼亞人為例。1803年第一批踏上塔斯馬尼亞島的英國人只有1400人(囚犯、士兵和“自由殖民者”)而當時島上塔斯馬尼亞人多達數萬。登島後的殖民者大量圈佔島上土地,導致原住民遊獵範圍縮小,而島上袋鼠等動物也因活動地減少等原因數量大減,喪失生活依靠的原住民不得不轉而靠獵捕英國人放牧的羊只為生。殖民當局即以此為由,在1826年11月29日由殖民地總督亞瑟宣佈“在合法情況下定居者(白人殖民者)可以殺死‘入侵’土著”,但並未説明何為“合法情況”。在1828年11月,他宣佈“戒嚴”,並稱“殖民者有權殺死任何持有武器的土著”,而這一戒嚴竟持續3年多,是澳大利亞歷史上最長期限的戒嚴,甚至超過了二戰期間。1830年10月則又劃出臭名昭著的“黑線”——用550名正規軍、738名流放犯人和912名自由殖民者組成一條線,將一大半塔斯馬尼亞土地圈入“土著人進入則格殺勿論”的保護範圍,且這條“黑線”此後不斷向南推進,其目的顯然只有一個:把塔斯馬尼亞原住民全部消滅。這場被稱作“塔斯馬尼亞黑色戰爭”的大屠殺持續到1834年8月,結果是上萬塔斯馬尼亞人僅剩196人,並喪失全部土地,被趕到澳洲大陸和塔斯馬尼亞島之間的弗林德斯島上,後又被迫再次遷徙。1876年,最後一位純種塔斯馬尼亞人楚格尼尼去世,遺囑將骨灰撒入恩特列卡斯托海峽,但皇家塔斯馬尼亞學會卻將其骨骸放進塔斯馬尼亞博物館展覽,她真正實現遺願,已是1976年4月的事了。

什麼是“限制宗教自由”?針對澳洲土著的暴行才是;什麼是“大面積監控、大規模法外拘禁”?畫出並單方面越過“黑線”,將塔斯馬尼亞人全族趕出家園才是!甚至可以毫不含糊地説,這就是種族滅絕,因為塔斯馬尼亞人真的就這麼被滅絕了。

或許有人會辯解“這是過去的事,應該着眼現在”——那麼我們就看看今天澳大利亞當局做的事情。

今天的澳大利亞仍在排斥和邊緣化原住民,以至原住民保留地生存狀況堪憂,犯罪率、酗酒率畸高,人均壽命遠低於該國正常水平;面對諸多難民乘船東下,前往澳大利亞“討生活”,澳大利亞當局惟恐“禍水上岸”,不惜勞民傷財、動用各種強制手段,對這些船民極盡驅逐、隔離之能事,將他們中許多人禁錮在條件惡劣的堡礁上;多年來,打着“恢復和平”旗號的澳大利亞士兵,在遙遠的阿富汗虐殺戰俘、甚至殺害無辜和平村民……這些“嚴重踐踏人權的明確證據”,聯合國、難民署等權威國際組織,甚至澳大利亞自己的許多口徑,都言猶在耳的。中國古話雲“仁者愛人”“親親疏疏”。也就是説,真正的仁愛,是從身邊人愛起,難道澳大利亞的“仁愛”和“人道”與眾不同?

在本土爆發多起由極端原教旨分子發動的暴恐事件後,澳大利亞官方和許多輿論都曾反省和譴責所謂“穆斯林恐懼症”。且不説這種反省和譴責是否對症下藥,所謂“歧視穆斯林”的現象就發生在你們身邊,這難道不是你們自己早已承認的事實——或照你們的説法,是有“明確證據”的?

還有,近年來瀰漫整個澳大利亞社會,針對華裔、亞裔留學生和移民的種族歧視、排斥、暴力層出不窮,已成社會毒瘤,事實具在,難道你們也可以視而不見?

人權是人類社會每個成員都應承認並遵守的準則,但我們每個國家、每個人都應先正己、再正人,這世界上不存在只照別人的鏡子、只量別人的尺子,同樣也不應存在只挑剔他人的“人權教師爺”。更何況,在人權歷史和現實問題上前科累累、劣跡斑斑的澳大利亞,也實在沒這個“任教”的資格。

責任編輯:曹義_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