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速看!關於社保費繳納、代扣協議簽訂等,5個熱點問題解答

由 湯生 發佈於 綜合

1、企業社保費什麼時候劃轉到税務機關征收?

答:根據國務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劃轉税務部門統一徵收。企業社保費的徵收管理由税務部門負責;參保登記、變更、轉移、註銷以及權益記錄、待遇支付等事宜仍由人社醫保部門負責。

2、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簽訂社保代扣協議?

答: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簽訂:

(一)合作銀行營業網點櫃枱、網上銀行、手機銀行APP、銀行微信公眾號、自助終端簽訂代扣協議。

(二)四川省電子税務局簽訂代扣協議。

(三)辦税服務廳簽訂代扣協議。

3、劃轉後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的徵收方式是什麼?

答:企業社會保險費劃轉税務部門徵收後採取“社保(醫保)核定、税務徵收”方式徵收。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繼續通過現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或選擇繳費檔次,由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核定應繳費額後,通過税務部門提供的渠道繳費。

4、社保費的繳費記錄如何查詢、打印?

答: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人可通過四川税務微信公眾號菜單【社保繳費】-【電子税務局】-【登錄】-【證明開具】,選擇需要打印證明繳費記錄,【申請】-【下載】(保存)。

企業繳費人可通過社保費管理客户端【費款繳納】-【繳費記錄】,選擇費款所屬期查詢繳費記錄;通過社保費管理客户端【證明打印】-【社保費完税證明打印】,選擇費款所屬期打印完税證明。

5、企業如何簽訂三方協議?

答:如果企業繳納税款、社保費使用同一賬户,並已簽訂税庫銀三方協議用於繳納税款,可與繳納社保費共用同一税庫銀三方協議,無需重新簽訂。

如果企業繳納税款、社保費使用不同賬户通過税庫銀方式繳款,或者只通過税庫銀方式繳納社保費,可按以下三種方式簽訂税庫銀三方協議:

方式一:登錄社保費管理客户端辦理税庫銀三方協議全程網籤。

方式二:登錄四川省電子税務局辦理税庫銀三方協議全程網籤。

方式三:前往當地辦税服務廳辦理税庫銀三方協議簽訂。

若繳費人繳款賬號名稱與繳費人名稱不一致,則需在開户行簽訂授權劃繳税款協議書後,再前往當地辦税服務廳辦理税庫銀三方協議簽訂。

【來源:巴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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