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只有兩個字:羨慕。
以前因工作關係,和公安部門打交道比較多,認識很多民警。他們大多在一線工作,有的是交警,有的是刑警,也有巡特警。雖然警種不同,無一例外都有共同的感觸,當公安太累。因此如果有機會不幹公安,去其他單位工作,他們會很樂意,哪怕去拘留所都行。這不,上個月,有個兄弟就從特勤大隊調去了拘留所當副所長,為此還“大擺筵席”請我們搓了頓,慶祝脱離苦海。
拘留所雖然隸屬公安部門,和司法部門的監獄以及法檢的司法警察隸屬關係不同,不過工作性質相近,採用的都是輪班制,幹幾天休幾天,值班的時候有點辛苦,可休息時間也多,而且不用搞出勤保障,常年備勤,工作性質和環境相對簡單,對個人和家庭生活比較有利。
關鍵是待遇還不低。公安機關有的,比如警銜津貼、值班補貼,司法警察也有,車補、高温補貼等福利性待遇,司法警察一個也不少。相對地方公安,司法警察可能因為沒有出勤補貼等補貼性收入,總體收入會少一點,但少的不多,對比同級行政機關公務員仍然有優勢。
因此,如果個人不想太折騰,對前途也沒有太大奢望,年齡超過35週歲,從一線公安轉崗司法警察其實是不錯的選擇,畢竟工作要輕鬆許多。反之,一般公安也不會去幹司法警察,在他們眼裏,司法警察更像是警察隊伍中的“二等公民”,很多人內心其實是有輕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