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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央環保督察)集中曝光!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通報7起典型案例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北京9月6日電(記者高敬、黃垚)6日,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7個典型案例進行集中通報。

  目前,7個督察組正分別對吉林、山東、湖北、廣東、四川5省以及中國有色集團、中國黃金集團2家企業進行為期1個月的督察。

  督察組在吉林省發現,長春市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24萬餘噸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違法填埋在農安縣燒鍋鎮第二機磚廠的取土坑,嚴重威脅地下水安全。督察組對坑內地下水進行採樣檢測,結果顯示坑內地下水多項指標嚴重超標,其中菌落總數超地下水Ⅲ類標準限值1199倍。

  督察發現,山東省泰安市寧陽化工產業園工業污水長期直排,環境污染問題突出。這一產業園長期忽視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園區污水總管沿海子河存在多個溢流口,高濃度化工廢水長期直排,海子河水質受到嚴重污染。

  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均指出湖北省磷化工及磷石膏污染控制不力問題。此次督察中,督察組發現湖北省黃岡、孝感、襄陽等市推進磷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不力,污染問題突出。全省磷石膏庫有18座距長江和漢江干流不足5公里,最近1座距離長江僅50米。多家化工企業存在污染問題,還有企業通過雨水口偷排污水。

  督察組認為,廣東省茂名市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僅為34.5%,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污水管網缺口巨大,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受污水管網建設滯後影響,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和運行負荷長期偏低。同時,多家污水處理廠“曬太陽”不能正常投運。

  在四川,督察組提出,2014年以來,遂寧新景源生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從污水處理廠接收大量污泥,在未採取任何無害化措施的情況下,假借“土壤改良”名義,將10.51萬噸污泥直接傾倒或填埋於租用土地內。企業還違法接收天然氣脱硫石膏約300噸,並將其中230噸填埋於租用土地內,形成510噸灰白色固體混合物,經鑑別屬於危險廢物,涉嫌環境污染犯罪。

  督察組發現,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大冶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污染治理不到位,煙氣大量泄漏,大量含重金屬的污泥和廢水跑冒滴漏進入雨水管網。豐山銅礦尾礦庫距離長江干流800餘米,尾礦庫廢水直排長江,存在風險隱患。

  督察組通報,中國黃金集團位於雲南、廣西、貴州3地的13家礦山企業中,9家企業主體責任缺失,存在違規越界露天開採造成生態破壞、超標排放造成地表水污染等問題。

  對這些典型案例,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