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擬將尋求庇護的難民安置在第三國,多方表達不滿

新京報訊(記者 欒若曦 實習生 張緣)據多家外媒報道,當地時間6月3日,丹麥通過了一項新的法案,擬將前來尋求庇護的難民安置在歐洲以外的其他夥伴國家。此舉引起歐盟、聯合國難民署等多方的不滿和擔憂,他們認為丹麥的新法案“違反了國際難民合作的原則”,可能會損害難民的權益。

丹麥擬將尋求庇護的難民安置在歐洲以外國家

該法案由社會民主黨領導的政府提出。儘管遭到了一些左翼政黨的反對,該法案還是在丹麥議會以70:24的投票結果獲得通過。

根據這份法案,向丹麥尋求庇護的難民需要在丹麥邊境提交一份申請書。在申請被審理的過程中,他們將被轉移到歐洲以外夥伴國家的安置中心等待結果。如果申請通過,申請者將獲得難民身份,他們將有權居住在夥伴國家;如果申請被拒絕,申請者將被要求離開該國。

但即使是那些申請成功的人,也不能在丹麥享受難民身份。路透社援引丹麥執政黨社會民主黨發言人拉斯穆斯·施托克倫的話報道稱,希望人們停止在丹麥尋求庇護,“如果你向丹麥申請庇護,你需要知道你將被送往歐洲以外的國家。”

截至目前,還沒有任何國家同意與丹麥合作。據法新社報道,丹麥政府稱,正在與5至10個國家進行商榷,但沒有透露具體是哪些國家。

今年4月,丹麥與盧旺達簽署了一項有關難民庇護的協議,但該文件並未具體涵蓋第三國難民安置中心的事宜。

據法新社報道,丹麥移民局局長馬蒂斯·特斯法耶表示,現在確定具體的夥伴國家還為時過早,但丹麥和奧地利此前已承諾支持聯合國在盧旺達運營的難民營。他還表示,該轉移尋求庇護者的系統必須在國際公約的框架內建立。此外,“我們需要一個監控機制,以便能夠持續確保一切按計劃進行。”

多方對丹麥此舉表示不滿和擔憂

對於丹麥針對難民提出的新法案,多方表示不滿。

歐盟委員會對該法案持批判態度。據新華社報道,歐盟委員會於去年9月公佈了一項“強制團結”條款,強制要求所有成員國必須接納難民,並用法律加以約束。據法新社報道,歐盟委員會本週四表示,丹麥的計劃違反了現有的歐盟庇護規則。

據《衞報》報道,實際上,在地中海入境難民人數急劇增加使歐盟國家不堪重負之後,歐盟國家在2016年至2018年間討論了在歐盟以外國家建立難民安置中心的事宜。當時,出於法律、人道主義、政治、安全、財務問題等多方面考慮,該提案不了了之。

一些批評人士也表示擔憂。據路透社報道,一些人認為,將難民庇護系統轉移到資源較少的國家,將會損害難民的安全、福利,並損害他們的人權。

此外,聯合國難民署表示,丹麥的新法案“違反了國際難民合作的原則”,並警告稱,如果其他國家效仿丹麥,可能會引發“逐底競爭”。

法新社援引聯合國難民署駐北歐及波羅的海代表亨裏克·諾登托夫特的話稱,“丹麥此次針對難民庇護巨大的、具有限制性的改變,可能會引起多米諾骨牌效應。歐洲和鄰近地區也將可能探索改變本國難民庇護政策的可能性。”丹麥行動救援組織秘書長稱,丹麥通過了這項新法案也不會阻止難民穿越地中海。難民們將在德國、法國、瑞典等國家尋求庇護。

當地時間6月3日,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格蘭迪表示,如果丹麥與第三國達成正式協議,此次的法案將生效。這可能會導致尋求庇護的難民被強制轉移,以及丹麥放棄對於庇護程序和保護弱勢難民的責任。聯合國難民署表示,這種逃避責任的行為違背了1951年的《難民公約》以及《全球難民契約》的精神。

格蘭迪還指出,目前,世界上有將近90%的難民生活在發展中國家或最不發達的國家。儘管這些國家資源有限,但它們仍然挺身而出,努力履行其國際法律義務和責任。聯合國難民署將繼續與丹麥進行討論,以找到切實可行的前進方向。丹麥仍被視為聯合國難民署的合作伙伴。

鏈接:丹麥歷來在移民政策上態度強硬

作為一個富有的國家,丹麥是歐洲國家中在移民問題上立場最強硬的國家之一。據路透社報道,丹麥的目標是隻接受聯合國配額制度下的難民。

據CNN報道,丹麥執政黨社會民主黨發言人拉斯穆斯·施托克倫表示,去年丹麥拒絕了一半以上尋求庇護的申請者,並稱政府希望通過減少難民來幫助解決丹麥社會融合和犯罪問題。

就在兩週前,丹麥成為歐洲首個取消敍利亞難民居住許可的國家,共涉及200名敍利亞難民。

據路透社報道,近年來在丹麥尋求庇護的移民人數在穩步下降,2015年的峯值約有2.1萬人,而去年只有大約1500人。

新京報記者 欒若曦 實習生 張緣

編輯 張磊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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