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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①:勘查現場,幹警與雙方當事人一起用工程量尺測量涉案橋樑高度。
圖②:陳法官與雙方當事人核對量尺數據。
圖③:測量完成後,陳法官耐心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
“謝謝陳法官幫我拿到施工款,您是我見過的第一個‘草帽法官’。”近日,鍾某簽完調解協議後,感激地握着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岐嶺人民法庭陳法官的手説道。
原來,鍾某承攬了林某所承包的橋樑工程附屬鋼管架搭設工作,但雙方並未簽訂書面合同,僅作口頭約定。在鋼管架搭設工作完成後,林某僅支付了部分施工款。因雙方對工作量及返工問題產生爭議,導致鍾某遲遲拿不到剩餘施工款。鍾某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林某支付施工款。
岐嶺法庭受理該案後,積極組織雙方協商,但雙方爭議巨大,且互不相讓。為儘快幫助雙方釐清工作量,陳法官決定組織雙方進行施工現場勘查和現場調解來化解糾紛。
陳法官與法庭幹警戴着草帽,冒着烈日來到塵土飛揚的施工現場,用量尺細心地測量,並耐心做雙方工作。
在調解過程中,陳法官瞭解到雙方都是永定客家人,且雙方之前合作順利,關係較好。為緩和雙方的激烈衝突,陳法官以永定客家祖訓中的“既為鄉里,最貴尚義行仁”勸説雙方摒棄前嫌、互諒互讓。
經過陳法官的釋法説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林某分兩月支付鍾某施工款7萬元,雙方握手言和。(陳立烽 張強龍 文/圖)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