嶧城區加大對青年人才資金扶持力度,最高給予100萬元個人獎勵

記者 韓微 劉臣

為了方便社會各界更好地瞭解把握嶧城區制定出台的“智匯嶧城系列人才工程實施意見”一攬子人才政策,9月7日,嶧城區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副主任蔡燊在《加快推進新時代“智匯嶧城”系列人才工程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新聞發佈會上,就人才新政的升級和創新工作做了介紹。

嶧城區加大對青年人才資金扶持力度,最高給予100萬元個人獎勵

新聞發佈會上,任蔡燊介紹,在人才政策的制定上,嶧城區聚焦省委提出的“最優加一點”的要求,對標先進地區,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多項政策標準大幅提升。“一事一議”引進頂尖人才由最高1000萬元資助提高至最高5000萬元資助;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關鍵技術達到世界一流、國內頂尖水平的,不設上限,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對新培育的市級重點人才工程人選,由10萬元配套經費資助提高至20萬元。並對獲得頂尖領軍人才以及國家級、省級、市級高層次人才工程稱號的,所創辦企業建立跟蹤支持機制,對成長性好、業績突出、三年內實現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5000萬元、2000萬元的實體型企業,經評定,區財政在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限額內,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個人獎勵。

對於海外人才,嶧城區支持留學人員來嶧創業,對符合條件的,由給予2-5萬元資助提升到最高10萬元。對在嶧城區企業全職工作並辦理外國工作證的專家,一次性給予用人單位2萬元補貼。同時,針對專業技能人才,嶧城區在此次人才政策裏標明,每年評選10名左右“嶧榴工匠”,給予入選者5000元(税前)一次性獎勵,並支持“嶧榴工匠”領銜創建“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選取5個優秀的工作室,給予一次性資助資金8000元。對於對新認定的10家國家級平台和19家省級重點平台,獎勵資金分別由20萬元、10萬元提升至50萬元、20萬元,同時,對於國家、省市級對應平台,開展區級平台評審,並給予5000元資助。

同時,記者也關注到,為了建立人才回引機制,嶧城區還專門設置對嶧城籍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申請回嶧城安置工作的條件。凡45週歲以下全日制博士、40週歲以下全日制碩士或35週歲以下“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户籍或者生源地為嶧城,或者父母一方、配偶在嶧城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經過公開招聘考試在區外工作的在編人員(包含備案制管理人員),可以申請回嶧城工作,經審核或考核後,在年度用編進人計劃內予以回引安置,人事、編制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辦理調動、入編或者接收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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