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抽檢6類食品共212批次樣品,抽檢的212批次樣品中,合格樣品200批次,不合格樣品12批次。不合格樣品為糕點2批次、肉製品1批次、調味品6批次、飲料3批次。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松原市德偉糧品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松原市松江老醋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釀造食醋(450mL/瓶、松江商標),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二)松原市寧江區草根兒便利店倪窯店金麥蛋糕攤位銷售的無水蛋糕(糕點)(計量稱重),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三)九台區卡倫優惠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農安鑫國順肉製品廠生產的哈爾濱紅腸(300克/袋、鑫國順+圖形商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四)白山市家得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省百樂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百樂牌鮮味醬油(380ml(435克)/袋、百樂商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五)白山市家得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省百樂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百樂牌鮮味醬油(295ml(335克)/袋、百樂商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六)延吉百大集團商業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汪清縣申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家福黃豆醬油(500mL/瓶、申聯+圖形商標),全氮(以氮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七)延吉百大集團商業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汪清縣申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家福醬油(320g/袋、申聯+圖形商標),全氮(以氮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八)松原市寧江區尚品綜合商店銷售的標稱松原市松濱老醋有限責任公司雅達虹分公司生產的黃豆醬油(330mL/瓶、松濱商標),全氮(以氮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九)標稱長春市阿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雞蛋香松麪包(128克/袋、阿興食品+圖形商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十)標稱吉林市二松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飲用天然礦泉水(320ml/瓶、豐滿青露泉商標,生產日期分別為2021-02-04、2021-02-05、2021-02-07),界限指標-偏硅酸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長春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熱線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21年5月10日
◆來源: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來源:長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