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趙友平】香港“東網”消息,涉8‧18非法集結案的被告均被定罪,其中亂港分子李柱銘及吳靄儀為大律師,而何俊仁為律師。香港大律師公會確認正對李、吳兩人進行調查。報道稱,若被裁定專業失當,對他們最嚴重的處分為永久吊銷執業資格(釘牌)。
報道稱,李柱銘及吳靄儀分別被判入獄11及12個月,但兩人均獲緩刑。香港大律師公會回應“東網”查詢時,確認公會執行委員會正就相關事宜進行調查。李柱銘早前已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其定罪,香港大律師公會稱,在調查過程中會考慮所有與涉事大律師操守事宜相關的事項,包括及不限於法院就案件上訴或其他法律程序中作出的進一步裁決。
報道稱,翻查香港大律師公會網頁資料可見,如果有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至獨立運作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成員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倘若該名大律師被裁定為專業失當,審裁組有權頒佈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其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