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訊(記者李萬祥)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綜合運用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等法定形式開展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實效,推動“一府一委兩院”認真落實法律責任,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在法治軌道上運行,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
據統計,2012年11月至2021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檢查48部法律和2個決定的實施情況,聽取審議“一府一委兩院”157個專項工作報告,開展24次專題詢問、41項專題調研,作出11個決議。
監督憲法的實施,是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關於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職責問題的決定,增加其推動憲法實施、開展憲法解釋、推進合憲性審查、加強憲法監督、配合憲法宣傳等職責。
2018年以來,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在統一審議監察法、修改刑事訴訟法、修訂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工作中,都進行了合憲性審查。
同時,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持續加強和改進備案審查工作,先後制定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程、法規、司法解釋備案審查工作辦法,建成統一的覆蓋全國的備案審查信息平台,開通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報備的法規、司法解釋7860件,通過審查糾正1900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制度機制更加完備。在法律規定的常規項目以外,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還選取若干圍繞中心、貼近民生、突出重點,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羣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事項,作為報告的議題。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一系列改革舉措,不斷拓展和深化人大監督,以更有力有效的監督助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