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逸
我跟我弟弟的關係,在我結婚後,一度非常不好。
結婚前,我給我弟弟買過手機,買過電腦。我結婚後,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我是裸婚,生活壓力巨大,要自己買房買車,還要自己養孩子。
有段時間,我弟弟給我要錢。我第一次選擇了拒絕。他那時候很不高興。他説:“你結了婚,就不是我親姐姐了。沒結婚前,我要多少你給多少。結了婚,什麼都沒不給我了。”
我那時候正在拖地,我很嚴肅地跟我弟弟説:“如果我不給你錢,就不是你親姐姐了,那我也沒辦法。你一個人一個月掙好幾千,還要給我要錢花。你的錢都用來吃喝玩樂,你知道我自己在家帶孩子,你姐夫是怎麼掙錢的嗎?他沒請過一天假,帶病上班都是正常。你吃個火鍋大幾百,你姐夫為了省錢給我和孩子,吃過一個星期的方便麪。我沒辦法看着自己的丈夫這樣辛苦,然後把錢給你揮霍。”
很得罪我弟弟的話,但是我沒辦法不説。
因為我那時候,不僅僅是我父母的女兒,不僅僅是他的親姐姐,我還是別人的妻子,別人的母親。
如果説,女人顧自己的小家,就是六親不認。那我只能六親不認。
我在我們村裏屬於那種過得好了,也沒怎麼幫襯過孃家的女兒。你問我,心裏是不是愧疚。
從不愧疚。我父母養得自己,甚至還能補貼我弟弟。我弟弟也養得起他自己。我會孝敬父母,會買禮物,會送衣服,但是從不犧牲自己的利益成全孃家。
我現在非常努力的工作,不僅僅是為了我的兒子,更是為了我父母的晚年。但,現在我拒絕對他們無底線的付出。
我講過我姑家的表哥離婚的事情。
我那個前嫂子就是個非常顧孃家的女人,自己的利益可以不要,可以完全把自己的利益給自己的孃家。她的彩禮留給哥哥買房,她老公的工資拿出來給自己的哥哥買車。
等到了她兒子的百日宴,我姑姑他們大辦了百日宴,請了非常多的人,人家也送了很多的禮品。這些禮品,都需要登記在冊,等到人家有事的時候,這些禮都要回過去。
然而令所有人沒想到的是,我這個前嫂子的父母一看那些禮品,就徹底紅眼了。這禮品剛入了庫,等到大家吃飯的時候,他們就從女兒手裏要來了鑰匙,把那些禮品都搬到自家車上都拉走了。
當時參加百日宴的我父母,家裏所有的親戚都傻了。
是真的傻了。
他們從來沒想過,有人會做出這樣的事情。有些禮品還是小孩子的玩具。你們知道這些禮品,最後的歸處嗎?我這個前嫂子一家拉走這些禮品,在外邊的店裏便宜賣了,換成了錢。
當然這是後話。
我表哥知道之後,震驚了。他跑去質問自己的妻子。他的妻子竟然説:“那是我父母,我有什麼辦法。再説了,那是給我兒子的,我想給誰就給誰。就當我都給了我父母了。”
我表哥當時都有點崩潰了:“你們家人窮瘋了吧。你現在讓你父母把禮品拉回來,咱們什麼都好説。今天他們要是不把這些禮品拉回來,咱們今天就去離婚。”
然後,那個女人竟然理直氣壯地説:“離就離,為了這麼點禮品,你就要跟我離婚,到底是誰窮瘋了。”
那天,我姑姑跟自己的親家就打起來了。他們説什麼都不肯把禮品交出來,就是不講理了,你們愛怎樣怎樣。
那天的百日宴,一片混亂。我姑姑最後跟女人的母親都動了手,最後女人也下手打了自己的婆婆。
我表哥曾經特別愛這個女人,他就目睹了這一切,最後下定決心離了婚。
我表哥現在已經離婚七年了。
他二婚的妻子很賢惠,我們全家都很喜歡。那個女人二婚嫁的男人經濟條件很不好,孩子跟着她也受了不少苦。
她離婚後,她父母和她哥嫂都容不下她的孩子。那個孩子從小在姥姥家受了很多苦。
我姑姑一度想要把孩子要回來,但是女人始終不肯。她始終有一顆仇恨的心,要讓我姑姑和我表哥因為失去這個孩子痛苦。
可笑的是,她二婚後跟孃家徹底斷了聯繫。因為她本不想嫁給現在的這個男人,但是她父母説:“不管是誰,你趕緊給我嫁出去,我們是養不起你和你的孩子了。”
然後,她就這麼賭氣嫁了。因為男人家裏很窮,出不起彩禮,她不跟父母聯繫了,父母也就徹底跟她斷了聯繫。
我有時候會想,她過成這樣,怨她自己,也怨她的父母。但是,她的孩子何其無辜。
她到最後,不是一個好女人,不是一個好母親,更是一個把一手好牌打爛了的她自己。
不管男女,結婚後應該先顧自己的小家。記住,這不是自私。而是你的身份,不僅僅是誰的兒子女兒了,你還是別人的妻子和母親。
其實,我也不是上來就這麼“六親不認”的。
我們跟原生家庭有斬不斷的血緣。毫無疑問,我愛我爸媽,也愛我弟弟。但是,我們不能因為血緣的親近,就徹底不考慮現實了。
我當時什麼都沒有,雖然那幾年攢了一些錢,但那真的是我和我老公的辛苦錢。無數個夜晚,我在加班熬夜。無數個節假日,我老公在不懈努力。我父母給我弟弟買了房買了房。他們雖然艱難,但是他們什麼都置辦好了。
而我什麼都沒有。
所以,當我幫助他們的時候,我一定會量力而行,而非傾我一切。
我和我媽因為我弟弟結婚借錢吵過架。那時候我媽覺得我弟弟就結這一次婚,什麼都給他買好了。從衣服到鞋子,到婚禮用的所有東西。
我跟我媽説:“咱們有錢就大辦,沒錢就省一點。”
我媽不高興,他覺得我弟弟結一次婚,哪怕是借錢,也要讓我弟弟的婚禮特別好。
身為子女,被父母不認可時,心如刀割。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我們做了對的事,就要敢於堅持。
我媽因為這些事,譴責我的時候,我哭過。
但我無法去做她想要的那種女兒。我對我弟的幫助,在我結婚了之後,只能是量力而行。
我對自己的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兄弟姐妹之間,一定是彼此成長的。我和我弟之間,一定需要有這種界限感,我幫他,他需要感激。他幫我,我需要回報。
因為,我們不再是自己,而代表了兩個家庭的利益。
這些天,突然想寫一些我的家事。算是我人生中的一些成長吧。我小時候,我覺得除了我爸媽,我弟是我最親的人。
可現在,他依舊是我最親的弟弟。
但是,我還有了更重要的親人,丈夫和孩子。
希望女人們都能走過這個心路歷程。不要把自己的父母,縱容成仇人,更不要養廢了自己的哥哥弟弟。
你若真愛他們,努力過好自己的小日子。當你足夠有能力,你才能真的幫助那些你愛也愛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