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30天內報裝結果拖了2個月,整改

合同約定30天內報裝結果拖了2個月,整改

2020年度公共服務企業類“十差不滿意單位”上線武漢城市留言板答疑現場。 記者苗劍 攝

長江日報-長江網3月5日訊(記者楊榮峯)“合同裏不是説30天就可上門安裝通氣嗎?”去年10月底,市民張先生交了錢,2個月遲遲等不到師傅上門安裝,遠超合同約定期限。

3月5日,2020年度公共服務企業類“十差不滿意單位”上線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與網民互動。針對“十差”單位之一武漢江北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江北中燃營業廳的問題和不足,武漢江北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冰表示,堅決整改。

去年,除了報裝緩慢問題外,還有不少居民反映服務態度差、工作銜接不暢、低級失誤多等問題。

吳冰坦承,分析諸多投訴,公司確實存在不少亟待整改的地方。公司的制度和流程存在缺失,比如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零散用户市場報裝工作流程等等,導致公司員工沒有規則的約束,隨意性較大;公司部分人員服務技能和服務水平不足,服務不專業,甚至是服務的態度上有很大的問題;公司部分管理人員的管理工作能力不足,疏於對部門的管理,對公司領導的管理要求口是心非,部門間的工作溝通和銜接不力;部分一線的工作人員的宗旨意識不強,服務意識淡薄。“究其深層次的原因,還是公司的管理缺位。”

吳冰承諾,公司會立即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和問責機制;組織客户服務部及相關崗位工作人員開展業務技能和服務能力的培訓工作;對公司管理能力不強的管理人員進行降職、降薪、調整工作崗位及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行政、經濟處分;對用户投訴的工作服務態度不佳的一線工作人員進行嚴肅的行政及經濟處罰,同時留崗查看,查看期內仍有問題,直接開除;定期組織雙評議工作專題會議,進行專項的檢查和評比。

【編輯:賀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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