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執行,讓困境中的企業重返“賽道”
執行法官走訪企業,調查瞭解經營狀況。常志遠 攝
執行法官走訪企業,調查瞭解經營狀況。常志遠 攝
初夏的財湖,湖面掌平如鏡,湖水清澈見底,時有白鶴振翅掠過,生機無限。遼寧省法庫縣被譽為“東北瓷谷”,陶瓷作為主導產業,歷經20餘年發展,已成為東北地區頗具產業規模、品類豐富、配套鏈條完善的陶瓷研產銷基地。近年來,法庫縣人民法院按照創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相關部署要求,將善意文明執法貫穿於執行全過程,在堅持依法規範執行、全力兑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審慎採取執行措施,讓涉案各方對公平正義可感可觸,為“瓷谷”高質量發展貢獻法院智慧。
■集約式執行
一招執結“關聯案”
“多虧您耐心細緻的工作,我們幾方才能達成一致意見,解決了企業後顧之憂,讓我們安心經營,真心感謝!”前不久,某被執行企業負責人向執行法官周永成表達謝意。
此前,某公司因借款合同糾紛將某陶瓷公司、某衞浴批發商店、某陶瓷銷售中心及王某等4位自然人分別告上法庭。法院判決上述7起案件被告共計返還原告本金536萬元,並互負連帶責任。
2022年4月,原告對上述7起案件申請執行。按照該院關聯案件集約執行的相關規定,交由周永成負責辦理。
“關聯案件集約執行制度的好處是能夠提高執行辦案質效,保證流程銜接,不讓程序空轉。” 該院執行局局長鄭喜東説。
7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借款時採取了聯保方式,既是借款人,也是其他借款的擔保人。執行過程中,周永成做足“繡花功夫”,逐一走訪被執行人。涉案自然人均繫上述被執行企業負責人,雖有還款意願,但是擔心“替別人還款吃虧”,且在清償份額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如果簡單機械辦案,可能衍生多起追償權訴訟,給企業帶來訴累,增加經營成本。” 周永成站在各方角度,反覆權衡後,提出了一個較為周全的方案,“以各自借款額承擔還款責任為基本原則,按裁判的金額計算各被執行人承擔的金額……”在徵求申請人意見後,周永成組織申請人與眾被執行人集體協商,經過反覆核對,最終各方就還款方案達成一致意見。
一招出手,7案很快執結。事後,一位被執行企業負責人感慨地説:“法官提出的方案讓我們不必再為還款數額不確定而擔心,能安心生產經營。”
自2022年起,該院堅持強化執行工作機制建設,制定了涉營商環境案件操作規程、關聯案件集約執行規定等規章制度,優化工作機制,助力企業發展。
■挽救式執行
善意滿滿“解企憂”
為避免給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帶來影響,法庫法院堅持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助力企業盤活資產走出困境,取得多贏執行效果,展示了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智慧與擔當。
某出口貿易企業因借款合同糾紛陷入一起執行案件,標的額為800餘萬元。執行法官李建榮接案後,按照該院《涉企(執行)案件生產經營影響評估表》逐項調查核對,儘可能避免給被執行企業經營造成影響。
經瞭解,被執行企業系受特殊原因導致流動資金不足。“我們秉持審慎態度,避免因處置行為不當給企業設備、產品等財產造成損失。”李建榮説。
在清查被執行企業財產時,李建榮發現其名下有兩處經營用房,市價與債權大致相等,此外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便多次徵求雙方意見,促使其達成解決方案,由被執行人以兩處經營性用房抵償債務,將房屋產權過户,再返租給被執行企業,既不影響被執行企業生產,又能確保債權方的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簽訂和解協議後,執行團隊立即啓動房產評估抵債程序。後來,被執行人按期返租,生產經營未受影響,又及時為被執行企業法定代表人解除限高,外地訂單紛至沓來。在雙方之間尋找到“最優解”,確保申請人債權獲得受償,還為被執行企業“鬆綁”,一舉兩得,善意滿滿。
據統計,該院已對430餘件次涉企執行案件進行了生產經營影響評估,進行“放水養魚”挽救式執行,讓企業喘喘氣、緩緩勁,為企業緩解債務壓力、恢復生產經營創造了有利條件。
■聯動式執行
府院攜手“破難題”
“請幫幫我,如果貨物全都拍賣還債了,企業將陷入經營困境。”某企業法定代表人在電話裏向執行法官馬林林大倒苦水。
這是一起拖欠貨款糾紛案,該院在訴訟階段依據申請,對被告企業價值400餘萬元的產品實施了保全。訴訟過程中,法官曾組織了多次調解,但因雙方互不讓步,調解均告失敗。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馬林林按照府院聯動機制,向這家企業所在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通報了案情。
據管委會工作人員介紹:“被執行企業信譽不差,由於合作伙伴項目延期,造成短時間內資金回籠困難。”獲悉情況後,馬林林決定聯合政府相關部門,引導雙方達成和解、共克時艱。
溝通過程中,被執行企業稱正在積極籌集款項,希望給予一定寬限時間,但申請人對被執行人的承諾存在疑慮,不肯讓步。於是馬林林聯合管委會工作人員,與雙方耐心溝通,架起互相理解的“心橋”,提出將保全狀態的產品辦理動產抵押,避免給申請人帶來風險。在管委會配合下,僵局逐漸緩和,被執行企業辦理了動產抵押,陸續將銷售款交到法院,目前債務已履行完畢。
府院聯動機制是該院與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建立的企業信息互報制度,定期通報重大案件審執情況,梳理通報典型案例,並與金融部門溝通協調,融入發展大局,發揮“減壓閥”作用,用司法手段營造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
善意文明執行,助力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讓身處困境的企業重返“賽道”。法庫法院執行工作始終以保障涉案企業合法權益為出發點,聚焦企業急難愁盼,靈活運用強制措施,自覺將執法辦案放到服務發展大局中思考和謀劃,實現了執行效益最大化,為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讓企業留得住、發展好,實實在在為企業提供司法服務,持續提高企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我們一直在努力。”法庫法院院長徐揚説。(王建舟)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