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税優惠: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税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徵税,領取收入的實際税負由7.5%降為3%。政策實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税負降低帶來什麼利好?哪些人能享受優惠?個人養老金賬户怎麼開?賬户裏的錢怎麼用?
Q:税負降低帶來什麼利好?
A: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領取收入的實際税負由7.5%降為3%。税負降低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快速推廣起到更加積極的作用,將鼓勵中低收入的納税羣體參與,增加税收優惠政策的覆蓋人羣,擴大個人養老金的覆蓋面,促進養老第三支柱的發展,推動我國養老保障網越織越密、越織越牢,更好地實現政策目標。
此外,有專家認為“政策實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意味着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細則以及各項配套細則有望加速落地。
Q:有網友認為該政策意味着“領養老金還要交税”,這個理解正確嗎?
A: 這個理解是錯誤的,錯誤的原因在於混淆了基本養老保險和個人養老金的概念。
目前,我國正在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團體商業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為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此次國務院常務會上送出的政策禮包,針對的是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
領取基本養老金是不需要繳納個税的。《個人所得税法》明確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税。
Q:哪些人能享受優惠?
A: 參與個人養老金的人都有望享受優惠。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基礎上再增加一份積累。參加人退休後能夠再多一份收入,進一步提高退休後的生活水平,讓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質量。
Q:個人養老金與基本養老保險等有何不同?
A: 個人養老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在制度模式、功能作用、責任主體、風險程度等方面大不相同,體現為六個特色。
一是賬户制。個人養老金採取個人賬户制度模式,以個人賬户為載體,實賬積累,體現個人權益歸屬。
二是自主性。與國家強制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不同,個人養老金完全由個人自願選擇參加。繳費由個人承擔,在繳費上限內自主選擇額度,自主開立資金賬户,資金完全積累,自主投資,領取方式也由自己決定,體現出完全的個人責任。
三是市場性。個人繳費全部歸集到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實行市場化運營,風險完全由個人承擔,待遇多少取決於個人賬户資金的積累額。
四是補充性。基本養老保險實現保基本,個人養老金與第二支柱企業(職業)年金都是補充養老性質,是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
五是政府政策支持。主要體現在國家制定税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引導長期領取。
六是統一信息平台。人社部組織建設統一的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個人養老金賬户就在這個平台上開立,統一的平台為人們不分地域、户籍參加提供了支撐。
Q:個人養老金賬户怎麼開?
A: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度,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建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賬户。
個人賬户制度的優勢在於:第一,明確直觀地體現個人權益歸屬,這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特色;第二,方便個人操作,參加人可用個人養老金賬户的資金,在賬户中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無需跑多個金融機構;第三,參加人的每一筆繳費、投資等信息都由個人賬户完整記錄,方便參保人及時查詢,體現“記錄一生、保障一生、服務一生”;第四,有利於統籌規劃,個人可全面瞭解自己一二三支柱個人權益情況,合理安排未來養老。
Q:個人養老金跟銀行存款有什麼區別?
A: 個人養老金的本質屬性是儲蓄,但與普通的個人銀行儲蓄相比有三點不同之處:一是鎖定退休日,一般不能提前支取;二是有税收政策支持;三是增值保值的資產配置和投資,由個人進行決策並由個人承擔市場風險。
Q:個人養老金賬户資金如何用於投資?
A: 個人養老金賬户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
Q:在試點階段,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上限為何是1.2萬元?
A:一方面是從保持適度補充養老水平來考慮,要避免養老金水平差距過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關係。另一方面,個人養老金採取了固定額度的辦法,比較簡便,年度總額度上也保持了銜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起步階段是1.2萬元,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適時逐步提高繳費上限,更好地滿足人民羣眾對補充養老的需要。
Q:個人養老金賬户為何鎖定到退休?
A: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養老金賬户鎖定到退休,目的是使個人投入資金真正用於養老保障。銀保監會將鼓勵金融機構推出更多有利於養老金穩健增值的產品,探索通過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為參與人提供合理回報。同時,監管部門將加強對相關金融業務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國家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Q:個人養老金如何吸引年輕人?
A:金融機構要堅持穩健經營,可持續發展,在賬户制的政策背景下增強主動性,在產品研發、銷售和投資管理策略等核心機制上更適應年輕羣體的消費需求和養老保障需求,通過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協同配合和加大創新力度,逐步改變目前商業養老金融產品服務經營成本和銷售成本偏高等問題。
此外,金融機構應積極參與個人養老金賬户制建設,為有需要的客户提供保障終身財務安全的綜合性養老金融服務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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