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動態」賣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房屋交易?寶山城管抽絲剝繭高效破案

近日,寶山城管機動二隊接到市民袁女士的電話投訴,稱坐落於聯楊路的房屋在未掛牌、未授權任何房產中介公司買賣的情況下被兩家中介公司盜用信息,擬虛假合同,處於交易狀態。

在與袁女士深入溝通中,執法隊員瞭解到,在本次虛假交易中賣方袁女士夫婦與所謂的買方付女士本就認識。袁女士向付女士借了一筆錢款拖欠未還,付女士便聯繫房地產經紀人莫某(後經核實屬於自由業務員,並無房地產經紀人員證),通過兩家房地產經紀機構,先後兩次偽造了此項交易,試圖通過此操作來催促袁女士儘快償還錢款。

溝通至此,執法隊員感到事件的惡劣性,若袁女士所言屬實,房地產經紀公司隨意在網籤平台登記房產,那麼廣大市民的財產安全如何得到保障?為防止事情惡化,中隊立即開展全方位調查。

「執法動態」賣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房屋交易?寶山城管抽絲剝繭高效破案

根據袁女士提供的證據材料,第一次交易於7月19日登記,3日後撤銷;第二次交易於7月22日由另一家公司登記,第二日撤銷。證據材料明確顯示兩家公司存在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代辦房地產登記服務的行為,但是否收到袁女士委託,還無法確認,需對兩家房地產經紀公司進行調查取證。

「執法動態」賣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房屋交易?寶山城管抽絲剝繭高效破案

執法隊員通過網上信息平台查詢到兩家公司的法人,均表示不瞭解情況。兩家公司立即開展內部調查,找到了事件實際操作人丁某。丁某稱這就是一次普通的交易,並不知存在虛假信息的情況。丁某解釋事件涉及兩家經紀機構是因第一次上報的交易即將超過3天需要取消交易,但是同一家經紀機構不能連續對同一處房產進行登記,便使用了另一家公司進行第二次登記,期間,袁女士夫婦身份證、上海市不動產登記簿、房產證等材料由莫某提供。

當執法隊員告知賣方袁女士並不知曉房屋買賣事件時,丁某表示震驚,當場與莫某電話對峙,最終,莫某交代了事情原委,與投訴內容一致。丁某對自己作為房地產經紀人員實際操作了此次房產登記,並未取得房產權利人同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至此,事件來龍去脈終於釐清。機動二隊對丁某、房地產經紀機構加以警示教育,並分別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

小貼士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代辦貸款、代辦房地產登記等其他服務的,應當向委託人説明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情況,經委託人同意後,另行簽訂合同。

來源:寶山城管

【來源:上海市城管局_行業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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