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灣海關關員在對天津某公司出口的一批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為“間苯二酚”,屬於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第57項下商品,CAS號108-46-3,是一種危險化學品,且貨物外包裝沒有危險公示標籤,違反國家關於危險化學品出口有關管理規定,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目前,該案移送處置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間苯二酚遇明火、高熱可燃,有毒。根據2017年世界衞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公佈的致癌物清單,間苯二酚在3類致癌物清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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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深圳海關
監製/ 陶永
審校/ 劉暢
編輯/ 雷煦
美術編輯/ 衞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