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到期的汽車是不能在路上行駛的。
交強險是由國家規定的必須強制繳納的汽車保險,交強險期後,若續保或重新投保的交強險還沒有生效的話,汽車才能上路。 否則,如果被警察調查,就會受到處罰。除了扣分、罰款,還會拘留你的車,等你投保後才能把車拿回來。
請注意,如果汽車保險過期,保險還沒有過期就上路的話,這輛車就和沒有保險保障一樣。 在此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其損失應當由業主自己承擔,不得向保險公司索賠。所以大家在交強險和投保的商業車險快到期之前,馬上繼續投保,或者找到新的保險公司再投保。 這樣,原車險到期後,新支付的車險馬上生效,車上路也沒有問題。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