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消費訊 記者 張陽】此前據媒體報道,10月27日,上海的賈女士在國金中心商場地下一層LG1-58號“加拿大鵝”專門店,購買了一件型號為9512M的羽絨服,價格為11400元。賈女士稱回家後發現衣服的商標繡錯了,中心太陽處多繡了一根弧線。此外羽絨服縫線粗糙,掛着許多長長短短的線頭;衣服口袋內布料邊緣沒有包邊,有脱線現象;面料也有刺鼻的味道。賈女士表示購衣時曾被店員要求籤署“更換條款”,條款顯示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10月28日,賈女士向國金中心“加拿大鵝”門店店長投訴,店長稱“沒有權力退貨需要總公司解決” 。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加拿大鵝”的做法明顯與消費者長期認知相悖,12月1日早間,#加拿大鵝規定中國大陸門店不得退貨#登上微博熱搜。
12月1日上午,就“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傳言引發爭議一事,@CanadaGoose加拿大鵝方面也迅速做出了回應。加拿大鵝發佈最新聲明稱,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
加拿大鵝在聲明中表示,“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執行退換貨政策,全力保護消費者權益。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更換條款》中第一條的含義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
第七條進一步明確表示,更換條款不影響顧客依據相關法律享有的權利。
產品在交付後,若出現質量問題,符合加拿大鵝保修政策的,更可以享有終身材料和工藝保修服務。”
但是很多網友對此並不買賬,有網友就表示,不能凌駕於中國法律之上,霸王條款。還有網友評論稱,商家不都應該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嗎,怎麼還只要符合條件?具體條件是什麼?怕實際上就是不給退吧
環球網財經消費記者就此諮詢了北京市京師(通州)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副主任 陳維律師。
陳維律師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説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實際上賈女士與商家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口頭的合同關係,依據賈女士的描述產品問題已經嚴重影響了賈女士的購買體驗,購買衣物的目的無法實現。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解除合同。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賈女士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店家應當予以退貨。”陳維説。
另據媒體報道,12月1 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約談了加拿大鵝(希計(上海)商貿有限公司)。要求加拿大鵝在12月2號中午前提交《更換條款》的正式説明。
來源:環球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