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律師交叉詢問,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暴露嚴重問題
温哥華當地時間11月20日,孟晚舟的辯護律師繼續對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官員索米思•卡特拉加達(Sowmith Katragadda)進行交叉詢問。按照法庭的時間安排,當時只開庭半天。因此,交叉詢問的內容不多。臨近休庭的時候,第六位證人——來自加拿大聯邦警察的古温德·達利瓦爾(Gurvinder Dhalival)出場,對他的交叉詢問將在下週一,也就是當地時間23日繼續進行。
雖然辯方律師當天對卡特拉加達的交叉詢問時間不長,但是通過近兩天的交叉詢問,律師對這位證人的誠信產生了懷疑 。實際上,在19日的交叉詢問中,辯方律師就已經告知這位證人,如果在作證不誠實,他就不會得到因為出庭作證而獲得的補償。
孟晚舟在2018年12月1日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盤問的監控錄像截圖
律師之所以如此質疑他是因為他在法庭上多次推翻自己書面證言。 比如,他在“證言聲明”(Will-say Statement)裏稱自己是2018年12月1日邊境服務局對孟晚舟展開行動的負責人,但在法庭上,他又説自己不是負責人。他的同事柯克蘭(Scott Kirkland)則稱,這次行動沒有指定負責人。再比如,他在民事訴訟答辯書中稱,他在2018年12月1日當天在網上搜索了孟晚舟的信息。但在法庭上,他又説是他的上司麥克雷(Bryce McRae)搜索的時候,他在旁邊看到了搜索到的信息。他還聲稱,當天他盤問孟晚舟之前,在13時09分與邊境服務局國家安全處打電話聯繫過,但他的上司麥克雷(Bryce McRae)的工作記錄顯示,這個電話是麥克雷自己在13點36分打的……卡特拉加達前後證言不一致的情況還有不少。
辯方律師問他,他在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被捕後為什麼又簽署了一份移民限制令?卡特拉加達的解釋是,這是為了讓孟晚舟被警方釋放後回到邊境服務局重新接受入境檢查。律師於是問他,他是基於什麼理由簽署這份限制令的?他説,當時還沒有找到理由,他只是沒有其他表格可以用。
於是這裏就出現了嚴重的問題:
辯方律師指出,實際上,對於簽署移民限制令是有相關法律規定的。卡特拉加達回答説,他不記得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了。作為政府官員,卡特拉加達簽署移民限制令竟然是還沒找到理由和沒有其他表格。這樣的説辭可笑而荒唐。
辯方律師於是直接點明,卡特拉加達的工作筆記和簽署的這份移民限制令都是特意準備的,目的就是讓別人看起來,好像邊境服務局對孟晚舟的盤查是隨機的。
辯方律師當天詢問卡特拉加達的另一個主要問題是孟晚舟的行李。
孟晚舟2018年12月1日在温哥華機場轉機時的隨身提包和托運行李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幾位證人都確認,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兩大項:人員的入境檢查、行李和貨物檢查。在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轉機的時候,卡特拉加達聲稱是對孟晚舟進行正常的入境檢查,雖然孟晚舟沒有入境要求,他還是要進行入境檢查。奇怪的是,他不僅對孟晚舟的電子設備感興趣,還問了孟晚舟的行程、以前曾經去過哪些國家等等,整個盤問過程長達將近3個小時。辯方律師問卡特拉加達,對孟晚舟的行李檢查過沒有?他回答説沒有。律師又問他,那你當時問過孟晚舟行李裏面裝了什麼東西嗎?他回答説不記得了。
實際上,他根本沒有問過孟晚舟的行李裏面到底有什麼,更沒有檢查過。
這就暴露出問題了:
既然是邊境服務局的正常檢查,檢查旅客行李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內容。那他為什麼對孟晚舟的行李毫無興趣呢?這實際上已經説明了,邊境服務局對孟晚舟的檢查和盤問根本不是正常的入境檢查。
辯方律師當庭指出,卡特拉加達實際上違反了加拿大《海關法》第107條。其中有如下表述:
加拿大海關法封面及第107條部分條文
禁止-提供或使用海關信息
(2)除本條所授權者外,任何人不得:
(a)故意將任何海關信息向任何人提供、或許可提供;
(b)故意許可任何個人接觸任何海關信息;或
(c)故意利用海關信息
作為法庭上的旁聽者,央視記者認為,違反加拿大《海關法》的不僅僅是卡特拉加達這一個官員,而是邊境服務局參與當天行動的所有官員。從他們在交叉詢問中的表現來看,他們的口徑幾乎一致,都聲稱是基於國家安全對孟晚舟進行盤問。實際上,他們利用海關執法者的身份,獲取孟晚舟的手機密碼等海關信息,又通過非法途徑交給了警方和美國聯邦調查局。他們都聲稱,對孟晚舟的檢查是正常工作,卻沒有一個人過問或檢查孟晚舟的行李這個最基本的工作內容,也就是説,邊境服務局對孟晚舟的入境檢查只是幌子。
(總枱記者 張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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