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會遇到朋友借車的情況,如果再借車期間造成了交通事故,車主還有可能要經濟賠償,甚至是法律責任,這其中有着大量的利益糾葛,因此車主們也會越來越重視。這裏有一個案例,2014年的4月,藝人郭彪把車借給朋友開,但借車的朋友不但酒駕,還超載、超速,違反了多項交通法規,並造成了嚴重的交通事故,在事故中, 車輛失去控制,從十二米高的立交橋上飛了出去,這場事故造成兩死兩重傷,借車的駕駛員直接當場身亡,可結果卻是,郭彪面臨的是700萬的賠償。還有一個案例是在2018年,事故也是和借車有關,車主因為和朋友感情關係不錯就借了車,沒想到朋友開車出事故致使汽車嚴重受損,光是修車費就是5萬,但肇事的朋友卻推脱説無力賠償,一分都不給,隨後還直接失聯,借車的車主也是啞巴吃黃連。
根據《侵權責任法》明文規定:因租借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 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個條約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説,法律明確了車主什麼情況下需要對事故負責,什麼情況下不需要,如果車主在整個過程中並沒有出現任何失誤,向車主借車的人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假如車主自己管理不善,例如手續不全等,有明顯的失誤,則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汽車上路一定要持有合法駕照,這是法律規定,所以當朋友為你借車時,一定要好好檢查對方的駕照是否合法,仔細的確認對方的駕照類型是否可以駕駛你的車輛。一定要保證借車的朋友是有駕照的,如果沒有駕照,或者駕照與你的車輛不符,那就不要考慮借出自己的車,這是一種違法行為,無論是否發生事故,對以上兩種類型的人借出車,你都有責任。舉個例這,你的車是手動擋,但你的朋友只有自動擋的C2駕照,那麼這肯定是不能把車借出去的,在安全前面,人情問題得放一放。如果在這個時候,你選擇把車借給你的朋友,你認為這樣做是為了他好,但事實上,這樣做不僅害了朋友還害了自己,一定要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規定。
雖然現在比較流行借車,但實際上借車這種行為,需要非常的謹慎才可以,要做好是前的準備工作,也要預防可能發生的危險事故,因為只要車開上路,情況就隨時都有可能發生,當然如果能不借是最好的,身為車主也會覺得非常的安心。當然大家都有特殊請款,如果朋友真的遇上緊急情況需要借車,建議不想借車的人可以親自送,這樣既不會影響朋友之間的友誼,還能避免出了事找不到責任方,但是假如自己工作忙沒時間的話,朋友這時候又找上門來借車,就一定要做好萬全的準備和叮囑,這樣即便發生了什麼不好的情況,也可以控制住損失,對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