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虐童事件頻發 韓國60年來首次決定廢除父母“懲戒權”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網8月5日電 據韓國國際廣播電台(KBS)報道,當地時間4日,韓國法務部最終確定將《民法》中“子女懲戒權”的條款全部予以刪除,並對《民法》修訂案進行立法預告。

  報道稱,韓國1960年首次實施的《民法》第915條明文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懲戒權,可懲罰子女,以保護或教導他們。

  但近期,韓國頻現虐童事件。有不少人認為,相關規定會被誤解為,法律允許父母對子女予以超越教導範圍的懲戒,包括體罰。鑑於此,韓國法務部決定,將從《民法》中刪除父母懲戒權相關內容的方案。

  據此前報道,韓國法務部還計劃研究禁止父母體罰子女的新法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