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起這類原產地證書停止簽發
寧波海關:
我們是一家食品加工出口企業,長期從事黃桃、橘子、楊梅等水果罐頭的生產和出口。請問自10月12日起,海關不再對輸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的貨物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這對我們出口企業有什麼影響?
浙江讀者 王女士
王女士:
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21)73號,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關不再對輸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的貨物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如輸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的貨物發貨人需要原產地證明文件,可申請簽發非優惠原產地證書。
■ 為什麼歐亞經濟聯盟不再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今年3月5日,歐亞經濟聯盟作出第17號決議,將縮減享受歐亞經濟聯盟普惠制關税優惠的發展中經濟體和最不發達經濟體清單。由於中國不再屬於世界銀行標準中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經濟體(人均GDP低於4045美元),歐亞經濟聯盟自10月12日起,取消給予包括中國和中國香港在內的76個國家(地區)普惠制待遇,相應地將不再享受歐亞經濟聯盟的普惠制關税優惠,相關商品恢復適用歐亞經濟聯盟最惠國税率。
■ 具體對於輸往哪些國家的貨物,海關不再簽發普惠制原產地證書?
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
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包括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白俄羅斯、吉爾吉斯斯坦和亞美尼亞,五國均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合作伙伴,其中,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三國此前確認接受中國簽發的普惠制原產地證書並給予關税優惠。
■ 關税税率有什麼變化?
若企業出口目的地為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且出口貨物在《享受歐亞經濟聯盟普惠制關税優惠的商品清單》範圍內,則不再享受原有的免除25%進口關税的優惠。
■ 出口商可採取哪些應對策略來適應未來關税的變化?
一是企業可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提升出口產品附加值,樹立品牌競爭意識,提升自身國際競爭力;二是開拓國外新市場,可考慮出口至與中國簽署各項優惠貿易協定的國家,以享受關税優惠政策;三是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第三國投資建廠,充分利用第三國的成本優勢和關税優惠待遇,借船出海,擴大出口。
■ 輸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貨物怎樣獲取原產地證書?
如輸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的貨物發貨人需要原產地證明文件,可申請簽發非優惠原產地證書(CO),目前已實現自助打印。
(寧波海關關税處二級主管林苗 寧波海關所屬鄞州海關三級主辦李斯冰)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