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此地明確了!建築高度不得超過170米

由 費玉榮 發佈於 綜合

記者從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獲悉,大會表決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批准《西安市灞河重點區域風貌管控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條例》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從管控範圍的劃定、規劃的變更、風貌管控總體要求、濕地綠地的保護、濱水岸線、高度控制、建築形態等方面對灞河重點區域風貌進行了規範,共二十四條。

《條例》規定,市資源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灞河重點區域風貌整體性、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文脈延續性等方面的規劃和管控,突出公共利益需求,對用地性質、開發強度以及平面佈局、天際輪廓線、建築高度、建築形態、建築體量、建築色彩等作出明確規範。

灞河沿線形成錯落起伏、疏密有致的濱河景觀;西安奧體中心片區形成層次分明、梯度遞減的現代風貌軸;西安國際會展中心片區形成軸線對稱、古今輝映的建築風貌區;西安國際會議中心片區形成園林、水景與建築相融合的園林景觀。

灞河重點區域內的濱水岸線突出文化、自然、休閒功能,以公園綠地為主,形成開放舒適的濱水綠色廊道。灞河重點區域內臨河第一排建築優先佈局公共建築。

高度控制方面, 《條例》明確,西安奧體中心片區內的建築高度不得超過170米, 灞河東岸沿東西向軸線兩側的建築高度由西向東梯度遞減。灞河重點區域內高層建築應當錯落設計,相鄰等高的高層建築不得超過三棟。

綠地保護方面, 《條例》規定,灞河重點區域內濕地和規劃的公園綠地,不得改變用地性質,不得減少用地規模。灞河重點區域內的綠地符合永久性綠地條件的,市人民政府應當予以確認,向社會公佈,並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來源:西安發佈